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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新任中层副职及副调研员进行经济责任告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4-06 [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年3月22日下午,学院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学院党委书记孙兴家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委副书记张霞出席会议,学院政治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和审计室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审计室通报了2015年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常态化机制,对学院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及改进和加强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研究。

会上,孙兴家书记指出,经济责任审计是现行法律制度规定,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义务,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审计监督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孙书记对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握审计重点,要以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经济活动频繁部门领导作为重点,做到两年审一回,对经济活动复杂,涉及资金量大的部门单位领导,要做到一年审一回。二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强化审计服务。三要注重实效,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的年终考核、评选评优、考察任用挂钩,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