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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对新任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工作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9-04 [来源]: [浏览次数]:

6月23日上午,学院召开会议,对新任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告知。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远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纪委负责人及新任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治部人事处宣读了《江苏警官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委托书》,审计室对《江苏警官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的内容进行了说明,被告知领导干部阅知并签署了《江苏警官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

会上,赵书记强调,学院推行新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书面告知工作,是经济责任审计由事后审计向事中审计、事前审计的转变,充分体现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预防免疫”的作用,为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创造了有利条件。赵书记还对新任中层正职领导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明确责任。会后各位与会干部要对经济责任告知书的内容进行认真学习,提升对履职岗位经济责任的认识;二是认真履职,提高学院教育资金使用效益。领导干部要为部门理好财,管好财,把好关,各项经济活动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三是要勤政廉政,切实加强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