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学院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兰青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国办2019年7月7日印发),院审计处通报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建议落实整改专项检查情况,审议了《江苏警官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对下半年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讨论。
张兰青院长在会上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学院内审工作领导。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成立学院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组成部门及人员,明确相应工作职责。二要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几年审计处在人手少、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取得较好成绩,审计工作在省公安系统、教育系统名列前茅,得到省审计厅、公安厅及教育厅的肯定。内部审计工作是学院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院审计处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围绕学院重点工作履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找准审计监督与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控制审计质量,督促审计建议落实整改,提高审计质效,切实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预防、教育、纠错作用,推进学院的经济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防止和减少经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