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我院刑事科学技术系与江苏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签订协议,共建江苏省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检验技术工程实验室。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兰青主持签订仪式,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薛宏伟,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孙春总队长、李杭江政委、钱小平副总队长和刑事科学技术系及实验室相关同志参加签订仪式。
期间,双方围绕共建省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检验技术工程实验室进行了研讨交流,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向实验室提供了便携式毒害气体检测仪、台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便携式土壤重金属检测仪等仪器设备。刑事科学技术系主任张绍雨与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春在协议上签字,签订仪式结束后,孙春总队长一行实地考察了实验室,对实验室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
这次协议的签订,不仅有助于更好地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推进大数据条件下实战化教学训练改革,也有利于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更好地融入和服务公安实战。双方表示,将按照协议要求,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把实验室建好建强,共同打造实验室品牌,为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环犯罪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