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至9日,学院开展2023年警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夏存喜,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兰青,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黄进,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学院监察专员殷其新多次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到复试现场巡查指导。
经过国家统一研究生初试、资格审查,共有40名考生参加了学院警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针对此次招生复试,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职能部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把握每个工作环节,学院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整个警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格、规范、有序。
今年是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警务硕士授权点后,首次独立开展研究生招生,此次警务硕士复试工作顺利实施为我院高起点举办研究生教育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