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波,男,1975年出生,基础课教研部主任,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本科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学院,硕士博士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博士学位。先后任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获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教师、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学院2005-2014年科研先进个人二等奖。2012年入选江苏省教育厅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期满合格),2013年入选江苏省省政府第四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合格)。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公安学(公共安全基础理论、警察行政执法等)。近6年来,主持司法部、公安部、省社科基金、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等课题13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公安部重点项目、科技部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等课题13项,出版个人专著《安全权原理》,出版合著《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深层原因与***路径》、《地方治理法治化的实践与路径研究》。在《法学》、《法学论坛》、《江海学刊》、《江苏社会科学》、《学术论坛》、《南京社会科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10篇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13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和学术期刊网全文转载,成果多次获江苏省政府、省公安厅、省社科联、学院科研优秀成果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