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部门: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教师、学生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为我校全体师生。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具体实施
1.问卷和留言板平台二维码发放。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问卷和留言板分配。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留言板,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3.问卷和留言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的保密。
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