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警官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 时间:2022-09-21 点击数:

为持续推进政治建警、从严治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党组等中央四部委《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加强政治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和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四个铁一般”“四有好老师”标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对党忠诚为核心,以政治建警为根本,坚持以政治监督统领业务监督,不断夯实从政治上建设学院的制度根基,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队伍,为推进学院内涵式特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政治监督在党的各项监督中处于统领地位。加强政治监督,深入推进政治建警、从严治校,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教育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督促全院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拧紧管党治警治校责任链条,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督促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干部教师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站稳政治立场、锤炼政治品格、提升政治能力,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学院落地落实。

(三)总体原则。坚持政治导向,将政治监督和业务监督紧密结合,注重从政治视角审视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检视政治建警建校存在的问题。坚持严字当头,弘扬斗争精神,立场坚定开展政治监督,对发现的各类偏差和问题,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严肃查处问责,保证政治监督严肃性。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要求,精准执纪问责,实现政治监督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监督对象。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重点聚焦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各党总支(支部)、部门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开展监督,促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绝大多数”严起来,实现政治监督对象全覆盖。

二、聚焦政治属性,明确政治监督重点任务

(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部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会议情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院师生,开展干部教师政治能力建设培训情况。重点查纠思想认识不到位、传达学习不及时、理论武装不扎实问题;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空转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

(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两个维护”情况。点监督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情况。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情况。深入剖析政法系统一些大案要案和学院个别师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警示教育情况。政治主官履行抓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主责主业情况。重点查纠“七个有之”,违反“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破坏政治生态问题;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行为不端正问题;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隐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问题。

(七)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情况。重点监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情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公安和法律人才情况。全面从严治警,整治队伍顽瘴痼疾,加强纪律作风、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尊崇宪法法律,维护法治权威,依法治校情况。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全面深化改革和公安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重点查纠履行职责使命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责任担当缺失问题;法治意识淡薄,不严格依法决策、按章办事问题;内部治理能力不足,师生满意度不高问题。

(八)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重点监督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自觉接受巡视巡察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推进整改落实情况。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整改促进机制,强化整改日常监督,评估整改实效,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巡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情况。重点查纠态度不端正、行动不自觉,不如实提供情况,甚至干扰巡视巡察工作问题;不按要求、时限整改落实,敷衍了事,整改不深不透,措施不实不力,政治担当不强问题;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指出问题仍然高发频发等问题。

(九)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情况。重点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及省厅全面从严治警十项措施、“六个一律”禁酒、“六个严禁”“两个一律”等要求,持之以恒整饬“四风”情况。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敢于“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自我对照、查摆剖析情况。重点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能带头转变作风,不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重留痕轻实效、漠视师生利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师生违纪违法、严重失职事件(故),引发负面舆情,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

(十)履行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重点监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理念,“一把手”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表现、廉洁从警、作风建设和道德操守情况。加强“三重一大”、科研管理、招生分配、政府采购、经费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落实重要监督事项报备情况。各部门落实构建大监督格局要求,履行本部门本条线管理、监督责任情况。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情况。重点查纠责任不明晰、措施不落地,“一岗双责”流于形式问题;“老好人”思想作祟,对违纪违法问题“捂被子”“护犊子”,不愿动真碰硬,党组织自我查纠作用发挥不够问题;部门条线权力运行风险排查与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易发多发等情况。

(十一)加强党的建设情况。重点监督执行党的法规和制度情况。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情况。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各级党组织上下贯通情况。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情况。重点查纠党内法规不落实问题;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问题;党组织班子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问题;违规选人用人、“带病提拔”、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缺失问题。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有效履行政治监督责任

(十二)明确政治监督主体责任。学院党委对政治监督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院师生做好示范。将政治监督纳入“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精心谋划推进。完善中层党政班子“一把手”向院党委述职制度,健全重要监督事项报备制度,强化对各党总支(支部)、部门班子政治监督。党委主要领导经常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党委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条线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政治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政治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政治监督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落实。党办(院办)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省部和公安厅、教育厅部署要求以及学院党委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检查。巡察办牵头抓好政治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定位、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监督效能。人事处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的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处要强化思想引领,加强组织建设,对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部署要求、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等常态化督查。审计处、财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要加强对重大经济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学生教育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监督,着力发现业务问题背后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担当不足、政治能力不强等问题;各党总支(支部)、部门按照政治监督各项要求,履行好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处理。开展政治生态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年底向党委和纪委报告政治生态建设情况。

(十三)落实专责监督责任。学院纪检监察机构是政治监督专责机构,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融入日常,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围绕政治监督重点任务和内容,加强对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党总支(支部)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运用以下监督方式:参加和列席党委会、院务会、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总支(支部)、部门相关会议等,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各职能监督、专门监督部门按照构建大监督格局要求,每半年向纪检监察机构报送一次工作报告,包括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政治建设、履行管党治警责任等开展监督的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重点任务落实;通过监督工作和政治生态评估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汇报、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推动整改;通过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建议和监督重要事项报告等方式督促推进政治建警建校、落实管党治警治校责任。同时,依照规定采取其他必要的监督方式。

(十四)适时开展专项政治监督。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师生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重点部门,由纪检监察机构制订专项监督方案,按照“一事一授权”原则和“大监督”的要求,实时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专项监督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相关事项、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政治监督。专项监督组根据监督需要,通过列席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会议、有关专题会议,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检查有关网站、信息系统等工作信息,掌握政治建设总体情况和推进有关事项落实情况。可以通过接收、收集反映被监督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舆情,及时发现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采取调研座谈、个别谈话、明察暗访、检查督办、民主测评等方式,深入查找政治生态建设中的短板弱项。

(十五)健全问题整改跟踪机制。根据政治监督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及时向被监督党组织、部门反馈监督情况及整改意见,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责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被监督部门要对照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深入剖析、找准症结,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严肃抓好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视情采取“回头看”等方式检查整改成效。

(十六)强化政治监督结果运用。根据省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政治监督情况,每年底牵头组织对学院政治生态进行评估,对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及省管干部政治表现、廉洁从警、作风建设和道德操守等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报告省纪委监委,并在省纪委监委征求省管干部党风廉政意见时据实出具。依据政治监督情况,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部门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学院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视情予以提醒、通报、责令整改;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漏管失察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置;对查处的典型案件、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十七)严肃政治监督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配合政治监督工作。对态度不端正,配合不积极,不及时如实提供情况和文件资料,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时限整改问题的,甚至阻挠、干扰、对抗政治监督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开展政治监督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请示汇报,主动接受监督,对疏于职守、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如实请示报告、隐瞒歪曲事实、泄露工作秘密等行为,从严查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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