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经党组织培养考察,拟确定邓茹萍等14位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已在学院内网公示)。根据《江苏警官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苏警院委【2007】27号)精神,党员和群众对这些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2016年1月6日前向院纪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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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宣传处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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