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14-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6-03-25 点击数:

江苏警官学院

2014-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2016年3月11日)

近年来,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学院事业全面推进、资金需求快速增长的形势下,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学院办学目标和重点发展需求,统筹谋划创新发展,努力争取增量资金,支持新校区建设;科学主导专项资金分配,重点推动资源共享、公共平台建设,提高资源效益;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建设,规范经费管理核算。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学院收入稳步增长,可持续协调发展得到了有力支撑。

一、财务工作回顾

1.积极落实经费,努力实现学院总收入稳步增长。经过努力,近两年学院收入均超过2.5亿元。其中,2014年总收入2.5亿元,2015年总收入2.96亿元,15年较14年净增加约5000万元。为此,财务部门做了大量的汇报工作:2014年,争取到省财政厅“同城待遇”津贴补贴和交通费一次性专项补助581.3万元;向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申请我院职工加班执勤津贴,经过努力,省财政厅同意从2014年起,每年补助我院干警加班执勤津贴518万元。2015年,多次向省财政厅有关业务处室申请划拨基础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厅于年底已将510万元专项资金划拨到我院;争取到省公车改革专项补助资金550万元和2014年绩效考核奖1187万元;同时,积极向省厅汇报,争取到公安干部训练专项补助经费320万元。

2.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重点项目资金绩效。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实现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后,为加强监管,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省教育厅多次要求各高校要注重内涵发展质量提高。学院财务以此为契机,及时调整战略目标,在经费使用管理上由“重分配、重数量”向“重管理、重效益”转变。同时,加大对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内涵建设的投入,两年来共计投入资金1.68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16亿元、内涵建设5200万元。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保证人员支出,保障教学、科研日常运行支出,重点支持浦口主校区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质量培养、教学改革、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和实验室等建设,真正将有限资金用于最需要的地方。

3.关注民生,改善教职工、学生生活条件。搬入浦口新校区以来,为解决教职工上下班困难问题,按照学院要求,两年共计筹集资金700多万元,用于补贴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费用,提高职工待遇;筹集资金 800多万元,用于保障发放教职工伙食补助,努力为教职工改善伙食、提高饮食质量提供经费支持。安排公共基础设施维修资金520万元,用于食堂改造、校园美化,改善了教职工工作和学生生活环境。认真落实资助政策,安排6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勤工助学、对特困生实施补助和“绿色通道”,教育惠民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

4.加强制度和内控建设,促进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协助院党委搞好制度承接,进一步细化有关制度措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标准。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服务基层”为主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关于规范培训、有偿服务等资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统一规范学院讲课、评审、审稿等报酬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江苏警官学院院级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第一时间响应和解决广大教职工反映比较强烈的经费管理问题,激发了正能量。

5.强化监督检查,主动加大财务公开力度。根据省治联办要求,对我院2015年各项收费标准、收费公示等情况开展自查,并向省教育厅作了书面汇报。主动开展纳税申报、税务自查工作,及时向地税部门汇报我院近3年来纳税情况,避免不必要经济损失。配合审计部门对2014年科研项目、2010-201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及时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精心制定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案,及时主动向社会全面客观公开学院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提升财务信息透明度,确保学院财务工作经得起检查、耐得住考验。

二、财务收支情况

1.2014年收支情况。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转2949.14万元。当年决算总收入25048.2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17872.33万元、警衔加班执勤津贴专项补助715.49万元、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等)4449.67万元、其他收入(房租、培训等)2010.75万元。决算总支出2152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266万元、公用支出3371万元、设备采购2575万元、基础建设3729万元、其他(培训楼)588万元。当年末累计资金结余646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资金结余6.69万元,项目支出资金结余结转6461.69万元。

2.2015年收支情况。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转6461.69万元。当年决算总收入29687.9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20914.89万元、单位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等)5500万元、其他收入(房租、培训等)3273.03万元。决算总支出28587.1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484.68万元、公用支出4148.1万元、设备采购2592.06万元、基础建设7857.83万元、其他(培训楼)504.49万元。当年末累计资金结余756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资金结余6.45万元,项目支出资金结余结转7556万元。

三、经费预算安排

2016年我院“二上预算”总收入为2323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631.18万元、非税收入450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100万元,与2015年预算收入2098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488.17万元、非税收入5500万元)相比,实际净增加2243.0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生均拨款、车改专项补助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增加所致。

总支出为23231.1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6943.63万元、社会化用工人员支出1250万元、对个人补助和学生奖学金2011.75万元(含学生奖学金390万元)、离退休支出2533.2万元、公用支出5123.94万元、单位发展支出5368.66万元。需要说明的是,结合公安改革和学院发展规划,从今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内涵建设资金投入,资金额达到2844.6万元,较上年增加170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要求,新设“大型维修(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安排资金322万元。

四、财务工作思路

2016年,学院财务将在院党委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围绕“三个优秀”奋斗目标,以落实学院“十三五”规划和章程为契机,以强化经费保障为核心,服务内涵建设、特色品牌打造和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实战化教学,发挥好财务工作当家理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财务工作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为推进学院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1.继续做好经费保障,为学院发展提供资金支撑。加强与省财政厅以及公安厅、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对学院发展政策和资金方面最大限度的关心和支持。

2.规范部门预算工作,加强预算执行力度。科学调度资金,集中财力保障学院重点项目投入,严肃项目预算调整,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努力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提高财务服务水平。落实固定每周资金报销时间、大额资金报销预约,以及出台资金报销手册等措施,解决报销返工、排队等问题。改进科研项目资金报销,完善科研资金立项预算审核,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网上流转机制,实行科研资金“双联动”审核,建立“预支付”制度。

4.加强制度标准建设,推进财务工作透明化。完善学院项目库建设管理、科研资金报销等规定,修订学院财务管理、资金审批和预算管理等制度,研究推进相关从优待警制度的出台,加强财务标准体系建设。继续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园网,及时公开学院年度财务收支和预决算情况,探索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三公”数据,细化公开内容及情况说明。

回首过去,学院财务工作成效明显;展望未来,我们更加信心满怀。在新的一年里,学院财务同仁将继续坚守信念,携手并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创新创优,为推动学院事业跨越发展、为实现“三个优秀”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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