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培养公安政法人才、开展警务研究、实施在职民警培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2017年度学院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机制。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江苏警官学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行动计划(2017~2019)》,修订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构建符合公安高校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机制。
2.创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围绕“信念信心、职业本领、意志品质”综合素质结构,构建铸造忠诚警魂教育体系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体系。
3.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在进一步落实院领导联系教学系部、领导接待日、思想分析会等制度机制的基础上,建立院党委成员联系教授和青年教师制度,实施教授兼任学术导师、青年教师兼任创新导师机制,引导教师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位的“大先生”。
4.创新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推动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统筹规划课堂、实践、宣传、文化“四个阵地”建设,完善智慧校园网上工作平台,探索构建“微教育”模式,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吸引力,确保马克思主义占领学院意识形态主导地位。
5.创新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按照“一体规划、分步实施、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思路,配齐建强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思政工作力量。
6.着力抓好审核评估冲刺阶段各项工作。围绕落实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细化“冲刺年”目标任务,全力抓好各项评建任务落实。
7.着力构建实战化教学体系。加强实战化教学改革研究,健全实战化教学理论体系,同步推进理论教学与实战教学改革。
8.着力加强教研室建设。研究制定规范化教研室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教研室职责和权利,强化教研室作为教学工作基本单元的基础作用,选优配强教研室主任,将其作为教学系部负责干部后备力量来培养,积极为其成长发展创造条件,并将教研室主任人选聘任、考核权下放到系部。
9.着力加强优良学风建设。以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为契机,修订完善毕业生综合积分排名办法,努力将学生在校学习奖励纳入考录入警职位选岗挂钩,同时严格课程考核过程的标准和淘汰率,激发学习动力。
10.着力推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对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强化对主要教学环节、主要教学要素的闭环监控,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修订完善“4+1”标准和方案。
11.优化学科建设整体布局。扎实推进“公安学”省优势学科二期建设,顺利通过验收。认真做好三个省重点建设学科的启动与建设工作。
12.提升专业建设内涵。全面落实“两品牌一重点”专业建设计划,积极扶持“刑事科学技术”冲刺建成部级重点专业,序时完成建设任务。发挥省部品牌(重点)专业辐射作用,统筹推进9个院级品牌专业建设提质提优,实现专业集聚式发展。
13.力争实现研究生教育新突破。以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8项课题为牵引,新建3个研究生工作站,新增1~3名硕士生导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省立项的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按期通过验收。
14.推动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在保持现有教育形式、办学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办学内涵,完成编制全省公安民警在职教育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至少建成1门精品课程。
15.全面加强部省智库建设。完善部省智库治理结构,召开智库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健全智库组织框架与配套制度,组建二级研究中心,加快研究团队建设。
16.切实发挥高端平台创新引领功能。统筹布局部省智库、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级工程实验室等6大高端平台功能定位与建设目标,不断放大创新资源“虹吸效应”,引领学院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能力提升。整合优质资源,开展协同创新,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成功申报省级高校“优秀重点研究基地”“公安部射击教学研究中心”“中国前卫射击技术研究中心”和市厅级重点实验室及2个产学研合作基地。
17.整合利用各类创新要素。建立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孵化机制。
18.扩大学术影响力。统筹安排各类型全国性学术会议或论坛,提升办会质量,扩大学术影响。推进《江苏警官学院学报》办刊改革,打造全新学术交流平台,拓展学术传播和服务实战渠道。加快构建警务理论、实战研究、科技创新转化应用平台,实现成果及时高效转化应用,理论研究成果向教学转化率、科技创新成果向实战转化率均达到15%,不断增强科研服务教学、引领实战能力。
19.完善科研制度机制。围绕国家、省部科技体制与机制改革部署,制定贯彻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加快课题立项、项目指导、绩效考核、资源分配、全程服务等科研工作机制创新,促进学院与实战单位科研一体化融合发展,进一步激发全院创新活力、全员创造潜力。筹备召开第三次科研工作会议。
20.加强在职培训规范化建设。积极促成省厅召开在职民警培训工作推进会,系统设计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组训方式、教学组织、全程管理、服务保障规范化建设标准。坚持实战需求导向,协作主管警种制定所队长实战训练标准体系与“三长”学校教育训练实施方案。
21.打造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品牌。逐步提升培训层次,积极申办公安部警种训练基地。发挥培训品牌效应,做精做强全国调训班、省厅调训班和省内外委托培训班。提升课程开发专业化能力水平,着力打造在职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特色品牌。聚焦国家战略,紧扣培训主题,建立外警培训研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外警培训项目的国际影响力。
22.促进培训内涵发展。研发体现我院特色的教学模块和教学专题数据,培育20个具有理论性、创新性和指导性的实战教学专题,打造2~3个在全国有影响的重点专题。从全国遴选聘请20名专兼职培训教官,重点塑造1~2个全国培训名师。新建3~5个现场教学基地。
23.加强“两高”人才培养。坚持高端引领、引育并举、整体提升思路,围绕全国一流目标、教学审核评估、硕士点申办以及学科专业发展等重大需求,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政策支持,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
24.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有效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专任教师占比达57%以上,博士学位教师、正高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分别达到13%、11.8%,力争引进1名省部级教学名师、6名左右博士研究生,有重点地培养1名侦查学专家、3名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8~10名青年骨干教师,整合力量培育侦查、治安两个团队冲刺省部级教学团队,组建治安第二团队、安防与网安团队申报厅级教学团队。
25.加大师资培训力度。逐年增加经费投入,鼓励教师在岗学习、脱产进修。统筹境外研修、实践锻炼、换岗实践、名校访学等各类平台资源,加强对教师业务能力、教学方法手段、新设备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在保证基本教学秩序基础上,培训面逐年提高。
26.加强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完善干部教师职级晋升、多岗锻炼工作机制。
27.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学院党政决策程序和部门议事规则,构建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
28.综合发挥激励作用。全面实施新修订的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及时跟踪评估,有效发挥双向激励作用。及时兑现教学科研绩效考核结果,修订《江苏警官学院教师职称申报及评聘办法》,完善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制度,建立满足教师职业发展的评价激励机制。按照倾斜教师、倾斜一线,注重实绩、注重一贯的原则,优化各类表彰奖励办法,加大力度、扩大覆盖。
29.全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优化智慧校园方案,主动对接智慧教育、智慧警务,以数字教学资源建设、办公平台整体迁移、全程办公自动化为突破,完善云计算平台和数据中心,统筹开发应用智慧政工、智慧教务、智慧学管、智慧财务、工会云平台、数字档案等信息系统,推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数字教学资源覆盖课程占比达20%。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安全保卫工作精细化,确保建成“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
30.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全面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双代会”代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认真贯彻《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整体发挥各级团组织在思想引领、文化传承、创新精神训练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制度机制,更好落实“尊重老同志、引导老同志、服务老同志、让老同志满意”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关工委优势资源,提升关工委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参与度。
31.加强理论武装工作。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师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干部教师的职业自豪、全体学生的荣校情结。
3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中央和省委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切实强化“两个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全面从严治校、全面从严治教、全面从严治学各项任务措施有效落实。开展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回头看,突出重点难点,逐一梳理评估,组织集中整改和专项治理,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33.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相关条例、准则,修订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考核交流,实施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1次履行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制度,全面规范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在管党治党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34.丰富警营文化内涵。继续举办校园文化月、科技文化月、读书月等校园文化活动,重点扶持建设2~3个具有警营文化特色的学生社团,优化新媒体新技术应用,着力打造公安院校文化品牌。加强学院博物馆群建设,推进校内外馆际交流,每年至少组织2次公安史、校史主题教育,充分发挥政治育警、文化育人功能。举办校庆日活动,编撰复校40周年校史。
三、学院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学院内设机构46个,分别是政治部、政治部人事处(外事办公室)、政治部组织宣传处、离退休工作处、纪检监察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安全保卫处、教务处、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学生处、团委、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干训部、派出所长训练部(派出所长学校)、刑警队长训练部(刑警队长学校)、交巡警队长训练部(交巡警队长学校)、公安局长研修所、继续教育部、财务处、审计室、后勤管理处、工会、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基础课教研部、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研究生教育部、学科建设工作部、图书馆、现代警务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纹博物馆(指纹研究所)、安德门校区管理委员会、法律系、龙潭校区管理委员会、实战化教学训练中心、教学实验管理中心、警察技战术训练场所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院内机构)、主校区建设办公室(院内机构)。学院所属校办企业管理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编)。
四、学院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学院预算编制依据《预算法》和《江苏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省物价局收费政策以及学院发展需要,测算收入和支出,本着“统筹安排,突出支出重点;勤俭节约,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学院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学院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苏财预[2017]19号)填列。
江苏警官学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5984.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753.51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2553.5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及其他资金增加200万元;支出预算基本支出增加2422.1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1.34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5984.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1184.6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118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53.51 万元,增长13.7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4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万元,增加4.44%。主要原因是教育事业收入预算增加。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25984.69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22794.62万元,主要用于教学科研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51.53万元,增加5.81%。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预算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3190.0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积金及逐月住房补贴和租金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501.98万元,增加88.98%。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增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28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22.17万元,增加13.5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物价上涨及学院发展需要。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1.34万元,增加6.17%。主要原因是单位发展项目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学院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与《江苏警官学院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学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5984.6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84.69万元,占81.53%;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700万元,占18.09%;
其他资金100万元,占0.38%;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学院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与《江苏警官学院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学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5984.6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284.69万元,占78.06%;
项目支出5700万元,占21.94%;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学院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与《江苏警官学院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学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184.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53.51万元,增长13.7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学院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与《江苏警官学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学院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118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5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3.51万元,增长13.7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
其中:
(一)教育支出
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支出2072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89.01万元,增长12.42%。主要原因是学院发展经费支出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46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5万元,增长134.1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租金补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学院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学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544.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303.7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助学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524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活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学院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18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53.51万元,增长13.71%,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学院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544.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303.7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助学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524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活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学院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9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维持预算支出数。
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
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表:江苏警官学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