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部门: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教师、学生、社会人士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查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
调查对象:教师、学生、社会人士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调查方式:首先关闭WiFi;然后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公众号首页底部的“互动平台”,选择 “政府履职”,按要求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
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