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学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掌握治安管理警务实战技能,具有严明的纪律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公安机关从事治安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主要开设公安工作概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公共安全管理、刑事侦查技术、侦查讯问学、保卫学、犯罪学、警务心理学、公安社会学等课程。本专业秉持理论教学和实战化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训练和公安见习实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理论考核、技能考核、见习实习考核、论文考核等系统化的考核形式和四证换一证制度,构建“教、学、练、战、研”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要求学生掌握常见警情的规范处置、查处治安案件、情报信息采集、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武器和警械的使用等能力,并能够运用治安管理的原理和方法,调研、分析、解决治安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学制四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公安业务实践任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毕业其他要求的,准予毕业,获得治安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学生主要服务于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也能够胜任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