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

您当前位置: 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 >> 党建工作 >> 党建活动 >> 浏览正文 党建工作
    
 
我系党总支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

   11月14日下午,治安管理系党总支组织全体干部教师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法律教研室张洪波副教授围绕依法治国,对中国法制改革的历史阶段以及中国法治建设的模式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为老师们进一步学习领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奠定了基础。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过依法治国的方略,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二者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将把中国整个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整体的法治轨道,意义非常深远。“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它使得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法治国家”有了具体和明确的奋斗目标,是“法治国家”理论的继承与创新,既与“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一脉相承,又具有独立的价值目标,成为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又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风向标。

  “法治中国”强调宪法的权威,依法治国需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一个国家宪法权威能够树立起来的话,对培养整个社会的法治思维,让老百姓全民守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就是谁违宪,违宪了怎么办,谁来判断违宪,谁来管,什么机构管,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的思考空间。



上一条:我系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的典型案件通报 下一条:治安管理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

联系我们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邮政编码:210031
联系电话:025-52881663
联系信箱:info@jspi.edu. cn

Copyright @2017-2018 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 All Rights Jwy Reserved. 苏ICP备05009659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