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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与民警联合开展实地交流研讨收获多

在庆祝2021年教师节之际,9月10日下午,治安管理系教师第二党支部组织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党员教师与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民警、丹阳市交警大队民警在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联合开展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工作实地交流研讨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精神,使教师有信念有情怀有本领,提升大数据条件下公安交通管理实战化教学能力。

 

 

在参与交流的南京车管所民警的引领下,老师们和丹阳市交警大队的民警一起学习参观了南京车管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车管楷模”宣传展板、党员先锋示范岗、车驾管业务大厅、车辆监管大数据中心、电动自行车办证通道等。

 

 

 

之后,大家与南京车管所车管业务科室民警、丹阳市交警大队民警,着重就电动自行车科技化管理、运输车辆源头监管等当下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工作的热点和疑难问题,从科技赋能、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系统治理、宣传教育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研讨。

 

 

 

这次联合开展的学习交流研讨活动,是在建设交通强国大背景下探索建立教学与实战、教师与民警进行深度融合新机制的首次尝试。大家深感,这种以公安交通实战工作中的热点和疑难问题为导向,与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不同等级城市的一线交通民警,联合开展实地交流研讨的方式,形式好、收获多。这里分享几位青年教师的交流研讨感悟:

杨萌萌(交通管理工程专业讲师、硕士): 9月10日下午,系第二党支部组织我们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教师与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民警、丹阳市交警大队民警在南京车管所共同进行实地交流研讨。我们先后参观了服务大厅窗口、重点车辆源头监管主动干预智慧平台、电动自行车牌证管理处等。随后,针对电动自行车牌证管理、执法管理工作的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交流研讨。此次交流研讨,使我充分感受到南京车管所高标准、高质量的服务效能、警务规范和工作作风,也对今后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教学必须充分结合管理执法实践,进一步提升实战化教学能力。

近年来,南京车管所作为“全国一等车管所”,服务窗口通过归并整合,落地材料四个减免、无纸化流程、一窗式办结,网办服务全面上线,自主车管实现“为民服务全天候”,大大提升了服务质量;对于重点车辆,从源头监管,主动干预,执法监管效力明显增强。

刘迎(交通管理工程专业讲师 博士):正值教师节之际,系教师第二党支部组织学习调研南京市车管所,参观了业务大厅、重点车辆大数据监管中心、机动车电动车上牌流程等。在交流研讨中,我们认真倾听了南京车管所、丹阳交警大队等实战部门民警针对当下电动车上牌管理、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管控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的深入分析。此次活动学习到的车驾管业务知识,使我受益匪浅。探寻智能化大数据管理手段与人工管理“土办法”智慧之间的平衡,更使我认识到不能一味依赖技术,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分析综合应用,真正的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难题。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会秉承此理念,在教与学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

陈然(交通管理学教研室主任、博士):除了视频识别和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在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中的大量运用外,服务意识是我在车管所看到的非常大的一个理念转变。大厅的各项业务自助办理机、人工柜台的一体式办理和专为老年人和疑难问题综合解决的民警窗口,无不体现着以人为本,方便百姓的服务理念。机动车登记业务更是采取一站式、不停车即可完成从缴费到上牌所有手续的办理,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与精力。

李丹枫(交通管理工程专业讲师、硕士):窗口服务,尽显人文关怀。在南京市车管所的服务大厅里,整齐的人工服务窗口井然有序地办理着各类车驾管业务,一站式的服务免去了群众在各个窗口间奔波,十分方便快捷,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号窗口,专门针对各种疑难问题,真正为老百姓解决困难。电动自行车管理,做实做细工作。电动自行车数量大、种类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复杂,车管所会提前开展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过渡期的管理,及时更新电动车牌,便于信息化管理。强化源头监管,智能精准查控。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工程车的行驶过程,能有效地查处其违法行为,做到重点车辆重点管理,通过线上线下的学习教育方式,加强对司机的学习管理,同时结合辖区大队,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

郁烨(交通管理工程实验室主任、博士):通过到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的学习交流研讨,我对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领域的许多问题,特别是对于当下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等难点问题有了更为深入和全面的认识。本次学习交流研讨对我今后进一步开展交通管理工程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都很有启发。在教学方面,我深刻体会到交通管理工程的专业课程教学需要更加贴近实战,需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与实践本领。在科研方面,我认识到科研工作必须要进一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才能了解实际、掌握实情。作为交管专业教师,应当以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实际问题为导向开展科研工作,努力用科研成果为新时代公安交管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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