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高等教育要求,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深化法学专业人培养方案,11月28日下午,法律系组织召开《2017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会。邀请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眭鸿明、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惠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钱玉文、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云波、江苏省高院刑二庭副庭长孙晋琪、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杨世伟等多位专家出席会议,安德门校区管委会主任冯红新、法律系教学副主任任涛及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教研室主任、教学保障科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冯红新主任主持。
法律系副主任任涛对学院关于2017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背景、基本要求以及论证的主要内容、修订重点进行汇报,介绍了法律系师资队伍结构、生师比等总体情况。与会专家对法律系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性、课程体系、课程开设时序、实践教学以及课程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目前法律专业发展趋势及社会对法学人才知识结构、实践能力及专业素养的需求,对进一步优化法学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专业特色、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体系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同时要求围绕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
冯红新主任代表校区对与会专家的大力支持和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将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整理吸纳专家意见,立足学院实际,结合行业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