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号上午,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应邀在安德门校区审判实验室(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举办示范庭,就一起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案进行审理。校区16、17级法学专业部分学生及法律系部分教师参加了旁听。
庭审由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徐闽法官担任审判长,与2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案件围绕未成年人在轮滑过程中不慎摔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展开,徐闽法官熟练驾驭法庭的庭审节奏,将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进行了归纳,有条不紊地引导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后,并进行了调解。整个庭审过程规范紧凑、审理思路清晰流畅。
庭审结束后,徐闽法官与学生开展互动交流,就案件审理中的焦点问题及法律适用进行解析。学生踊跃发言提问,对案件中有关鉴定意见的认定、经营单位及其雇佣人员的资质、护理费、营养费的计算以及责任承担等问题与法官共同探讨,同时对将来的就业准备及职业选择等方面向法官征求意见。徐闵法官对同学们提出的专业方面的问题给予了耐心细致地回答,并结合自身经历,客观分析法官所面临的挑战,指出要理性看待法律职业,大学学习期间应注重培养法律人的基本素养,鼓励同学们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做好充分准备。
我院法律系与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已建立起长期共同育人的实践教育教学机制,多名优秀法官担任我院实践教学客座教授,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专业指导。此次示范庭交流活动,学生不但体验了真实、完整的庭审过程,同时通过主审法官的现场评析,进一步将法庭实践与法学理论紧密结合,加深了学生对专业知识及法律适用的理解和掌握,强化了学生法律运用和思辩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教学效果。(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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