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安德门校区(法律系)成功举办“关于实践教学方法专题讨论”的学术沙龙。此次活动由民事法学教研室承办,校区全体教师参加。
活动中,主讲人刘浩老师做了主题发言,他结合本学期讲授《婚姻法》课程的教学体会,从“法律诊所和婚姻法教学”这一视角,给大家介绍了“小组学习方式”在实践教学中的具体组织、运用以及效果。刘浩老师的介绍引发了大家热闹的交流和讨论,刘浩老师也现场解答了大家对这一教学方法的质疑和咨询。大家一致认为,“小组学习方式”作为一种新兴的教学方法,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推广使用还需要一个磨合和完善的过程,但它对于更好地推动实践教学无疑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民事法学教研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