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安德门校区(法律系)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报学院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和纪律审查工作情况,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法律系政委章丽龙主持会议,校区(法律系)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第四部分——《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部分内容。集中学习了学院《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通报了学院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和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对加强暑期纪律作风建设和安全工作提要求。
会议指出,纪律不仅是约束和尺度,更是责任和使命,党员干部教师要时刻谨记“我们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的根本问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常常揽镜自照、自警自省,不断把身边案例变成“活教材”,时刻以“精神食粮”滋养心灵,做到“八小时”内履职尽责,“八小时”外自警自律,自觉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真正做到“知行”更“知止”。
会议强调,一个案例就是一副警示良药,经历一次教育就要有一次治疗的效果。校区将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运用,扩大警示效果,提升教育影响力,通过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座谈讨论、专题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开展讨论。领导干部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对照典型案例所暴露出的问题,带头进行“党性体检”,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都能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