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门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苏警院安德门应疫领导小组[2020] 4号
关于印发《安德门校区关于开学后学生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学工办、就业指导科、分团委、教研室:
《安德门校区关于开学后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已经校区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0年2月4日
抄送:校区(法律系)领导、各科室、教研室负责人
安德门校区关于开学后学生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为加强开学后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工作,坚决遏制疫情在校区发生,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成立校区疫情防控学生工作组。组长由管委会副政委温开殿担任,副组长由学生科科长朱海荣担任,成员由学生科、学工办、分团委、就业指导科及全体专兼职学管干部组成,综合科、政工科、教保科、后勤科、保卫科参与协同。
工作组要按照上级部署和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引导学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重点要发挥好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队伍的先进性作用,切实把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在扎实的防控举措上、体现在明显的防控成效上。
二、加强教育引导,增强防控意识
通过校区微博、微信公众号、学生群、家校群等多种宣传平台和载体,向学生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好个人自我防护提醒,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理性阅览网络上各类宣传报道,对没有根据的新闻信息不主动传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学工办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群、家校群等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舆情监测和引导,传播正能量。
三、落实防控措施,跟进检查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教室、宿舍每日数次通风消毒措施,学习日期间,教室实行每日上午、下午、晚自习前三次消毒,宿舍实行每日上午、下午两次消毒。生活委员负责班级教室的通风消毒工作,及时领取消毒液,制作清洁消毒值日表;宿舍消毒由宿舍长负责落实。后勤科可利用双休日时间,对所有学生教室集中进行消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学生公寓楼梯、扶手、走廊、门厅等公共设施和场所的清洁消杀措施。消杀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实行每天上下午两次,宿管中心加强检查。三是对学生活动室开展清洁消毒。此项工作由分团委、学生分会负责落实,每日清洁消杀一次。四是学生在教室上课务必戴上口罩,自习课实行分散自习模式,可在教室、图书馆、宿舍等场所进行。五是学生一日三餐采取错时就餐或分散就餐模式,引导学生自备餐盆,可在宿舍就餐。六是疫情解除前,停止一切剧烈体育活动和聚集性文体赛事。
学生科、学工办、学生班级要认真落实以上防控措施,联动检查督察。
四、优化管理方式,掌握信息动态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校园。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经学工办批准同意后,方能离开校园。为减少学生扎堆聚集,开学后至疫情解除前,早晨不出操。宿舍间不允许串访,校外访客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公寓。学生考勤制度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勤模式,及时掌握学生适时活动轨迹和信息动态(线上可采取位置共享、适时拍照等方式考勤,线下可采取以宿舍或小组为单位考勤模式)。要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课堂管理的主体作用,对上课期间身体不适、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的学生加强管理、做好登记,并及时与班主任和学工办进行沟通。
学工办要组织各班级建立规范的疫情防控台账资料,班主任为各班级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学习日期间,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实行每天晨午两次体温检查,此项工作由各班级班长负责,生活委员负责记录,体温检测数据由学生科汇总,每日下午14:00前报送防控办,突发情况要即时报告。
五、关注特殊人群,做好关爱保障
对有感冒、发热(≧37.5度)、咳嗽或其他身体有不适反应的学生,各班级要及时报告学工办,学工办第一时间报告校区防控办,按照校区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医学观察或送医诊治。
对来自疫区、有疫区旅行史、或与疫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学生,学工办要跟踪关注。对正在实施医学观察或疑似和确诊的学生,学工办要与学生本人保持心理沟通,做好思想引导、关心关怀、生活保障和心理支持等工作。(江苏省教育厅新冠肺炎心理支持热线:025-86868449,服务时间:每天9时至18时;江苏警官学院线上心理咨询服务:QQ:2493783610,服务时间:9:00-12:00、14:00-17:00)。
六、实施奖罚分明,层层压实责任
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校区最首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积极配合。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骨干成员要在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带领本宿舍、本班级的同学落实好校区各项防控措施和管理规定。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敢担当、做表率、不惧险、不怕难、表现突出的学生,校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或表彰;对防控措施贯彻落实不力,个人防护不到位,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甚至出现不报、瞒报等失职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