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根据学院《教学规程》要求,结合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需要,学院于第9周至第11周(10月28日—11月15日)组织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对象
学院全日制本科教学。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师德师风、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建设情况;
2. 教学秩序:教师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规范、课堂管理、学生听课前排就坐率与抬头率、调(停)课与代课以及上下课等情况;
3. 课堂教学:教学基本文件(含教学大纲、讲稿、教案、课件)建设及教学大纲执行、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课程必读书目开列和引导学生开展阅读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平时成绩记载等情况;
4. 听课评教:学院两级督导、各教学部门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以及同行开展听课评教、教师教学改进报告填写情况,关注课程思政、“两性一度”、实战化教学、数字化技术应用、与学生有效互动等情况;
5. 学生学习状况(含实习实训情况);
6. 期中课程考核组织及完成情况。
(二)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情况专项检查
基层教学组织以专题研究、听课观摩、集体备课、经验交流等形式开展教研活动,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注重联系实际、追踪前沿、突出实效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教学院系自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教学院系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负责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高教中心)、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检查及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院系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期中教学检查方案,通过随堂听课、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本部门教师教学等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各教学院系请于10月30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方案电子版发送至高教中心左朝霞的办公邮箱,纸质版盖印后送至教研楼109。
(二)高教中心、教务处、学院两级教学督导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课、抽查教学文件等形式进行检查。
(三)各教学院系在检查的基础上,召开师生座谈会,认真分析教学现状,查找影响师德师风、课程思政建设以及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于11月17日前将部门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盖印后报高教中心,总结和附件1-3电子版发送至高教中心左朝霞的办公邮箱。高教中心、教务处对各教学院系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四、档案材料
(一)各教学院系保存的档案材料
1. 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和总结;
2. 教学基层组织活动情况汇总表及支撑材料;
3. 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教学基本文件建设、作业布置批改等情况的检查记录;
4. 教学情况记载表检查汇总表;
5. 课程必读书目开列汇总表;
6. 师生座谈会相关材料;
7. 能够反映教学运行情况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高教中心保存的档案材料
1. 学院、教学院系期中教学检查方案、总结;
2. 教学基层组织活动情况汇总表;
3. 教学情况记载表检查汇总表;
4. 学生信息员信息反馈材料;
5. 各教学院系师生座谈会材料;
6. 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教学基层组织活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2:教学情况记载表检查汇总表
附件3:课程必读书目开列汇总表
高教中心、教务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