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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29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根据学院《教学规程》要求,结合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需要,学院于第9周至第11周(1028—1115日)组织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对象

学院全日制本科教学。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师德师风、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建设情况;

2. 教学秩序:教师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规范、课堂管理、学生听课前排就坐率与抬头率、调(停)课与代课以及上下课等情况;

3. 课堂教学:教学基本文件(含教学大纲、讲稿、教案、课件)建设及教学大纲执行、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课程必读书目开列和引导学生开展阅读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平时成绩记载等情况;

4. 听课评教:学院两级督导、各教学部门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以及同行开展听课评教教师教学改进报告填写情况,关注课程思政、两性一、实战化教学、数字化技术应用与学生有效互动等情况

5. 学生学习状况(含实习实训情况);

6. 期中课程考核组织及完成情况

(二)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情况专项检查

基层教学组织以专题研究、听课观摩、集体备课、经验交流等形式开展教研活动,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注重联系实际、追踪前沿、突出实效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教学院系自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教学院系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负责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高教中心)、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检查及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院系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期中教学检查方案,通过随堂听课、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本部门教师教学等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各教学院系请于1030日前期中教学检查方案电子版发送至高教中心左朝霞的办公邮箱,纸质版盖印后送至教研楼109

(二)高教中心、教务处、学院两级教学督导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课、抽查教学文件等形式进行检查。

(三)各教学院系在检查的基础上,召开师生座谈会,认真分析教学现状,查找影响师德师风、课程思政建设以及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认真进行整改,1117日前将部门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盖印后报高教中心总结和附件1-3电子版发送至高教中心左朝霞的办公邮箱。高教中心、教务处对各教学院系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四、档案材料

(一)各教学院系保存的档案材料

1. 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和总结;

2. 教学基层组织活动情况汇总表及支撑材料;

3. 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教学基本文件建设作业布置批改等情况的检查记录;

4. 教学情况记载表检查汇总表;

5. 课程必读书目开列汇总表;

6. 师生座谈会相关材料

7. 能够反映教学运行情况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高教中心保存的档案材料

1. 学院、教学院系期中教学检查方案、总结;

2. 教学基层组织活动情况汇总表

3. 教学情况记载表检查汇总表;

4. 学生信息员信息反馈材料;

5. 各教学院系师生座谈会材料;

6. 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教学基层组织活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2:教学情况记载表检查汇总表

附件3课程必读书目开列汇总表


高教中心、教务处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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