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为规范藏品征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警官学院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流程如下:
1.藏品征集小组每年制定征集计划,确定本馆的征集范围及类别,经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向学院申请征集经费。
2.获得征集信息后,由联系人负责及时将信息汇报藏品征集小组。
3. 经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后,确为本馆所需者,由征集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写清征集理由。
4.由馆方组织的专家组进行初审,初审包括:文物的现状、真伪、合法来源证明、价格等。
5.确定收藏的文物,由馆方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形成专家组书面意见。
6.征集小组派专人负责征集具体手续,履行相关收藏手续,并办理入藏事务。
7.对于社会无偿捐赠的文物,原则上只要符合征集标准,即履行相关收藏手续,发给收藏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