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八年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军官研究班警察科《毕业证书》
作者:何稼男 来源:民国警察史博物馆
时间:2018-12-20 点击数:
民国十七年六月,北伐成功,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完成统一大业。为了稳定政权,必须加强对各地治安形势的掌控,特别是首都南京周边及沿江一带地区。蒋中正显然是对原北洋政权留用的警察不放心,急需培养一批效忠于自己的警察干部。而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此时还处于北洋势力的控制之下,蒋中正于是想到了黄埔军校,想利用黄埔军校来培养自己的警察人才。
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军官研究班于民国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设立,其中第二大队为警察组,十二月六日正式开学,内分三个中队,大队长由黄埔一期毕业的陈廷璧担任。学员来自南京、上海、汉口、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等地。目的是“造就具有警察知识与技能的专门人才,以备将来堪任警察部门的重要工作”、“使各学员熟谙警察及行政、司法、监狱等学,俾得维持地方社会之安宁及秩序”。至民国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经过考试,毕业学生441人,与黄埔七期学生同时举行毕业典礼。毕业生分配至各自原籍公安局工作,其中分到首都警察厅的有113人。同期毕业的学生中有后来任首都警察厅副厅长的乐干、广州市警察局局长李国俊、内政部警察总队大队长刘遐龄等人。
此毕业证书上方印有孙中山头像及总理遗嘱,在孙中山头像两侧分别是国民党党旗和中华民国国旗,在毕业证书主体边框四角分别印有黄埔军校的校训“亲爱精诚”四个字。民国十八年七月一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由校长制改为委员制,故此毕业证书由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吴敬恒、胡汉民、阎锡山、蒋中正、何应钦、戴传贤、朱培德、张学良等人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