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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教职工日常纪律作风七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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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2-15

1. 各级领导亲力亲为,一级对一级负责;规范层级协调,不得扯皮推诿;

2.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及警务工作秘密;

3. 严格外出报备制度,授衔人员离开南京市均需按管理权限请假报备;

4. 严格作息制度,上班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5. 授衔人员工作时间在校园内必须规范着装;

6. 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其它时间饮酒不得误事;省内公务接待不得上酒;

7. 室内公共场所严禁吸烟;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不得超速、不得随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