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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终财务结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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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振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1-09

各中层部门:

    为做好2021年终财务结账及决算等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部门决算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当年已经发生的支出,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销完毕。因财务系统结转新账和财政国库关账原因,12月21日后一律暂停办理所有报销业务。2022年报销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二、抓紧清理各类预付、预借款项等,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各部门应及时清理经办的预付、预借款,尽快办理报销冲账手续;无特殊情况,年度内借款必须当年底前结清。对于本年暂时无法结清的预付、预借款,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交财务处。

    三、各类业务、专项经费,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预算计划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要求,请相关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务必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按计划年底前形成实际资金支付。对可结转下年的项目经费指标(年度中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下达的除外),请到财务处计划科核对余额后办理结转。

    四、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

    1.各部门认真梳理与外单位签订的各项协议或合同,及时催收本年度应收款项,确保各项收入(租金等)及时到账。

    2.安德门校区、学生处、继续教育部协助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3.各部门预开票据资金尚未到账的,请与对方单位联系尽快收回款项。如本年内不能到款的,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明确催收责任及期限,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交财务处。

    五、财务年终结算要求。

    1.当年票据当年报销,包括跨年度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对12月21日至31日之间取得的票据,最迟于第二年3月31日前办理报销。

    2.涉及库存物资、教材等部门,如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教务处、继续教育部等,应当及时做好年终盘库工作,盘库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于12月15日前交财务处。

    3.报销人员应抓紧清理智慧财务“网上预约报销”系统的预约单,已预约尚未报销的请及时打印报销单据办理报销手续;对重复预约或错误预约的单号务必及时删除,避免占用项目经费预算额度;截止12月20日仍未办理报销或删除的预约报销单号,财务处将在系统中做退回处理。

    上述通知请各部门传达至每位教职工,并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年终财务结账及决算工作。若有疑问,项目经费结转可致电80439,联系人:梅奕;财务报销、往来款业务结算可致电80441,联系人:刘蓉。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