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部门:
为加快推进预算执行,提高办学资金绩效,经院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学院2023年年终预算调整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目前各项经费使用情况,从严从紧测算至12月20日前各项经费实际支出数。
1.基本支出。对公用经费(如部门包干公用经费、水电费、物业费、邮电费、校园环境维护等)以及部门业务费等基本支出预算申请调增或调减。
2.项目支出。在充分谋划、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申请对项目经费进行调增、调减或专项追加。
二、调整申报
1.对确需申报预算调整的事项,由各部门或职能管理部门汇总填报《年度预算调整申请表》(附件1),并附测算依据(含文件依据、支出明细等)。学院层面安排的预算由财务处负责申报。
2.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后,导致预算绩效以及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预算变更的,应同时报送绩效变更申请(附件2)和变更后的政府采购预算、资产购置预算。
3.新增项目预算需通过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模块申报入库,项目需跨年度建设的,应同时申报项目总预算和分年度预算,2023年底前可实际支出数作为本年度预算申报调整。预算20—50万元以及50万(含)以上的项目,可先申报项目储备,待院务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入库管理。本次调整仅申报2023年底前启动并可实际支出的项目,明年启动项目不申报。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10月23日。本次集中办理预算调整后,今年不再接受预算调整及追加事项。
2.预算调整申请,请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处,电子表格发韩悦邮箱,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财务处计划科(行政楼B209)。
联系人:梅奕、韩悦,联系电话:52880439。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