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部门:
为做好2023年终财务结账及决算等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部门决算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当年已经发生的支出,请务必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销完毕。因财务系统结转新账和财政国库关账原因,12月16日后一律暂停办理所有报销业务。2024年报销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二、抓紧清理各类预付款、借款、应付款项(项目质保金、保证金等),及时办理报销结算或还款手续。截止2023年10月底尚未结清的往来款明细表已发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邮箱,各部门对所列往来款项进行梳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预付款、借款结算及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应付款退还报销手续;无特殊情况,年度内借款必须年底前结清。对于本年暂时无法结清的预付款、借款、应付款项,需列明支付(结算)时限并说明情况,往来款明细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交财务处(电子表格发至黄蓉办公邮箱)。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要求,请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务必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按计划年底前形成实际资金支付。对可结转下年的项目经费指标(年度中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2023年初预算下达的除外),请到财务处计划科核对余额后于12月15日前确认并办理结转手续,否则收回学院统筹。
四、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
1.各部门认真梳理与外单位签订的各项协议或合同,及时催收本年度应收款项,确保各项收入(租金等)及时到账。
2.安德门校区、学生处、继续教育部协助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3.各部门预开票据资金尚未到账的,请与对方单位联系尽快收回款项。如本年内不能到款的,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明确催收责任及期限,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交财务处。
五、财务年终结算要求。
1.当年票据当年报销,包括跨年度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对12月16日至31日之间取得的票据,最迟于第二年3月31日前办理报销。
2.涉及库存物资、教材等部门,如教务处、继续教育部、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应当及时做好年终盘库工作,盘库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于12月15日前交财务处。
3.报销人员及时清理智慧财务“网上预约报销”系统的预约报销单,已预约尚未报销的请及时打印报销单据办理报销手续;对重复预约或错误预约的单号务必及时删除,避免占用项目经费预算额度。
请各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年终财务结账及决算工作,并将上述通知传达至每位教职工,谢谢!(若有疑问,项目经费结转可致电80439,联系人:梅奕、韩悦;财务报销、往来款业务结算可致电80442,联系人:刘蓉、黄蓉。)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