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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预算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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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6-28

各中层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经费统筹,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财政厅工作部署,经学院领导同意,开展年度预算集中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目前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合理测算下半年实际支出数。

1.基本支出。对公用经费(如部门包干公用经费、水电费、物业费、邮电费、校园环境维护等)、专项业务费等基本支出预算进行调增或调减。

2.项目支出。在充分谋划、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调增、调减或专项追加。

二、调整申报

1.对确需申报预算调整的事项,由各部门或职能管理部门汇总填写《年度预算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附测算依据(含文件依据、支出明细等)。

2.项目预算调整后,导致预算绩效以及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预算变更的,应同时报送绩效变更申请(详见附件2)、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购置预算。

3.新增项目预算需通过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模块申报,项目需跨年度建设的,应分年度申报预算,本次调整仅申报2023年下半年可实际支出的项目,明年支出项目暂不申报

三、注意事项

1.业务费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工作计划及内容未发生变化的,原则上不予调增。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

3.预算调整申请,按照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后,电子表格发韩悦邮箱,纸质材料送财务处计划科(行政楼B209)。

特此通知。

联系人:梅奕、韩悦,联系电话:52880439。


财务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