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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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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03

一、业务办理流程

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建行办理支取手续→申请书(第一联)交回财务处经办人。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购房提取公积金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

件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介绍信等)。

2.支取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二联由单位加盖预留印

鉴)。

3.如合同只有配偶的姓名,还需提供结婚证。

4.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

预售合同(黄色封面)和首付款发票,以登记备案时间为准。

5.二手房或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或现房销售合同、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

件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介绍信等)。

2.支取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二联由单位加盖预留印

鉴)。

3.如合同只有配偶的姓名,还需提供结婚证。

4.贷款证明(由贷款银行出具且开出之日起30天有效)。

5.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

三、注意事项

(一)购房提取公积金需在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二)公积金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每年只可办理一次,建行每月1-15号办理。

(三)支取申请书自开具之日起10日内有效。

(四)所有材料均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地点:省建设银行中山南路支行,地址:中山南路246号,地铁1号线张府园站1号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