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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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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03

一、业务办理流程

业务主办部门接待前填写《工作简餐审批单》(一式二联)→业务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凭《工作简餐审批单》(食堂联)通知后勤服务中心备餐→后勤服务中心次月5日前按部门汇总,院办审核后填写《江苏警官学院经费支出报销单》履行审批手续→办理结算报销。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工作简餐审批单》(食堂联)

(二)月度工作简餐安排统计表

(三)相关票据

三、开支标准

支出标准:早餐不超过20元/位,午餐、晚餐不超过40元/位。根据实际需要,可安排自助或合餐形式,地点一律在校内,供应家常菜。

四、注意事项

(一)须事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二)严格控制用餐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业务主办部门保留来访单位公函或来访电话记录及《江苏警官学院工作简餐审批单》(存根联)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