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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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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03

一、业务办理流程

发展项目(包括基建项目)事前立项审批→按合同以及审计核定金额填写《江苏警官学院经费支出报销单》履行审批手续→办理报销付款。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付款申请

(二)合同

(三)审计报告或审计核定单

(四)发票

(五)材料出(入)库单、验收单

三、审批权限

(一)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分管院领导审批。

(二)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含)的,由分管院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

(三)金额在50-100万(含)的,由院长审批。

(四)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院长和书记会签审批。

四、注意事项

项目超预算,或具体支出与合同履行不一致的,由分管院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核后,按学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