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
紧紧
围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世界一流警察院校、打造国际一流警察教育学科”的
“双一流警院”
目标追求,锐利进取,积极工作,
强化教学督促和引导,为迎接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发挥应有作用。
二、教学督导听课安排及要求
经商议,本学期全体督导成员仍然进行统一组织听课,具体参见《教学督导听课安排》。这里需要说明几点:
一是,人员分工。本学期参与学院教学督导听课的人员共计43人,包括学院关工委的张冀弘、王海源两位老教授。为便于听课,本学期将参与教学督导听课的成员分成三个大组,每组14人,汤三红、刘玉江、朱安春为各组召集人。每个大组由召集人负责再分成3-4个听课小组,每个听课小组由2-4名教学督导员组成。
二是,听课时间与流程。
听课时间:按照安排,本学期听课从第四周开始,每周一次,计12周,每个大组分别听课3次,每次一个上午。
听课流程:
第1课时,召集人召集督导成员在教务处会议室集中,领取听课记录表,分小组并选定被听课老师。
第2-3课时,各听课小组分别进行听课。原则上各听课小组每课时听一名老师的课。
第4课时,听课督导员、被听课教师以及相关领导在教务处会议室进行集中沟通交流。
三是,
督导组成员要注意引导教师严格执行课堂纪律,加强课堂管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人民警察素养的基本要求,有机地嵌入到课堂教学中,真正做到既要传授知识,更要育人树人,努力培养
优秀警队接班人。
四是,
督导组成员
进行督导听课时,请注意选择年轻教师,不仅注意检查教学规范的执行情况,而且注意教学方法的交流、引导。
五是,
督导组成员
应按照《江苏警官学院听课评教管理办法》(苏警院[2012]20号)的相关标准进行听课,填写《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表》或者《实践教学听课记录表》并认真给被听课教师打分。
六是,
督导组成员要
高度重视听课后的沟通交流,并尽力邀请被听课教师、系部领导、院领导等共同参与。有关沟通交流情况形成书面记录,需要时可在“督导之窗”进行情况通报,交流教学体会。
三、
毕业论文(设计)、
试卷检查等工作
1.
认真进行
毕业论文(设计)
检查工作。教学督导组
将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和指导记录等方面,以及系、部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相关材料。
教学督导组对
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的结果,将以教学督导通报的方式及时反馈给各教学系部。
2.
认真进行试卷检查工作。教学督导组将严格按照《教学规程》要求对试卷进行检查,并将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试卷抽查登记表,并及时反馈、修改
。
3.
认真做好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