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路:《经济案件侦查程序与措施》课程贴近实践教学体会

作者: 时间:2009-11-24 点击数:

 

侦查系经侦教研室 宫路

教学贴近实践,就是将公安院校的教学、科研与公安实战的有机结合。2008年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获得正式批准,经济犯罪侦查的教学层次和教学工作跨越了一个新的台阶,有必要重新审视和思考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的教学模式。尤其是在学院提出教学贴近实践的教学要求后,必须在经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方面,将课程设置、实践教学以及第二课堂进行充分的整合。将三大职能很好地嵌入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之中,通过“战学研”的教学模式进行实施,以期培养出的经侦专业人才更加符合实战部门的需要。

因此我在教学《经济案件侦查程序与措施》这一课中,就秉承了这一指导思想,并在教学中积极实践。《经济案件侦查程序与措施》涉及的内容较多,实践性较强,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而且应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侦查取证能力,只有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出的学生才能更好地适应同经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成为合格的侦查应用人才。

首先,“实践”与“战”的融合,是指课程改革紧跟实战,教学内容贴近实战,教学方法融入实战。因此在承担这门课程的建设中,我通过调研公安工作实际状况、总结公安一线的实践经验,及时将经侦工作最新动态、最新成果充实到教学中。同时教学方法融入实战,主要针对专业课程的教学必须实施以案例教学为主的教学方法。因为案例教学与应用型人才培养有着天然的亲密关系。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案例教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建立经济犯罪疑难案例库,采取案例教学方法,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形成了以 “主体参与、合作学习”的教学理念,并且逐步形成了以案例为教学活动载体,以合作参与为教学组织形式,以模拟操作为教学实践过程,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教学模式。

其次,“服务”与“学”的融合是指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模拟实践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实践技能训练的重要环节,它可以通过全方位全过程的模拟操作,使学生能很快进入角色。在具体操作中充分演练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能提高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和锻炼实际操作能力的自觉性。因此在《经济案件侦查程序与措施》教学过程中,建设分层次、分阶段、全程化的经济犯罪侦查实践教学体系,即单项实训科目、综合实训科目。单项实训科目包括模拟现场访问、会计勘验、财物搜查等。综合性实训科目包括办案程序综合训练。在2007级经侦专业的《经济案件侦查程序与措施》课程教学中予以实施,进行了2个班级100名学员分组为50个探组进行案件侦查的实践性教学训练,深受学生欢迎。

最后,“参谋”与“研”的互动是指科研转化教学与创新精神的孕育。以“战学研”合作为契机,为公安机关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人才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由教育情景、教育资源与条件、教育过程与方式等构成的系统活动。因此在《经济案件侦查程序与措施》课程的模拟实践之后,要求同学进行所办案件的预测型情报理论分析,并以此作为将来典型案件侦查难点与对策研究的知识储备,用以开展学年论文写作、学生科研项目和创新项目申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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