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该表用于拟报废仪器设备的预审核和正式审核,资产处置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发起资产处置申请流程,将拟报废资产数据导出填入《汇总表》(每一设备编号占据一行,不要分拆、合并单元格,填齐各项)后,再把此表电子稿以及相关技术鉴定材料、维修记录、损坏情况说明的电子图片,一并发送到资产科电子邮箱liukebao@jspi.cn进行预审核。部门拟报废资产数量较多,各科室拟报废资产给部门管理员汇总时,可参照《汇总表》及《申请表》样式,材料由各部门留存备查。 2. 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预审核结果调整该表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电子申请单,仅保留通过预审核资产,并填写纸质《申请表》交有关部门及人员签字后上传至处置申请流程的“附属文档”中,连同纸质《汇总表》、相关技术鉴定材料、维修记录、损坏情况说明的纸质证明等材料交至后勤管理处资产科。纸质《申请表》《汇总表》中的处置单据号需与系统中的单据号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二、报废原因代码为: 1. 超过使用年限(家具类一般15年,电子类产品6年,机电产品10年)经校正或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最低使用要求; 2. 未超过使用年限,经技术专家鉴定确实不能满足最低使用要求(需提供技术鉴定材料); 3. 继续使用有危险或易发生安全事故(需提供技术鉴定材料); 4. 损坏严重或主要部件无处配购(需提供说明材料); 5. 设备维修费用超过原值三分之一(需提供说明材料); 6. 国家主管部门(单位)规定须予以淘汰或不准使用的。 三、实物无法回收原因代码: 1.年代久远,新校区搬迁,资产遗留老校区,因老校区出租改造等资产已被处置; 2.使用人退休(调离等)离开学校,资产未及时收回已无法查找; 3.设备零部件继续供维修、学生活动等使用,不回收; 4.名义个人使用,实际为教学、行政等公用资产,因人员交替、设备更新换代等因素,部分公用资产损耗,未见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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