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课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务分工
本学期必修课程的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校区教学保障科负责安德门校区学生考核过程中有关事项的落实。考查课程由开课系、部安排。
二、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方式包括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选修课程采用考查方式进行,必修课程的考核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方式进行。考查在考试周前完成。实训课程考核方式由系部确定,在课程结束前完成。
全院集中组织的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方式。需采用开卷笔试、口试或其他方式的,由教研室提出书面意见,经所在系、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闭卷笔试每场时间为120分钟,开卷笔试每场时间为180分钟。
任课教师应在考核前认真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于考核前一周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查、公布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
三、考核时间、提交试卷时间
1、 13级学生本学期考试课程第13周考核。(2017年4月28日前交试卷)
2、 13级毕业清考、16级跟班试读补考第13—14周考核。(2017年4月28日前交试卷)
3、 15、16级学生本学期考试课程第19周考核。(2017年5月5日前交试卷)
四、试卷样式变化(详见附件)
适应审核评估需要,从本学期开始,实行“试卷”和“答题纸”分别制作。
凡属考试课程的,需制作A、B两套试卷(含答题纸),由教研室、系部对试卷(含答题纸)进行严格审查,并请系部将审查好的试卷(含答题纸)纸质版按时提交教务处考务科。
五、命题要求
开课系、部和教师应当依据教学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命题,试卷题型题量适中,难易程度适中,覆盖面广,增加论述、案例分析等内容,重点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完成命题后,要严格执行教研室和系、部两级审查制度,保证试卷质量。
试卷提交教务处后,学院将聘请有关专家对试卷进行审查。
凡属考查课程的,任课教师需在考查前三周将一套考查方案提交教研室、系部审查,依据合格的方案对学生进行考查。考查方案由系部直接归档。
六、阅卷评分
(一)阅卷
阅卷工作由各系、部组织。各系、部在开考课程考试后及时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考生试卷(含答题纸)。领回的学生答题纸按同一区队同一门课程进行整理合成一本,沿装订线密封。试卷批阅要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评分标准,杜绝合分误差。
阅卷结束后,各系、部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对试卷批阅情况进行抽查,并由抽查人填写“试卷批阅情况抽样审核登记表”。每个区队每门课程要求随机抽取五份试卷进行审核。抽查要严格对照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和对阅卷的规范要求进行,对阅卷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及时改正。
(二)成绩评定与录入
考试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折算而成。平时成绩占25%(其中平时考勤与表现成绩占10%,平时作业成绩占15%),期末考试、考核成绩占75%,但期末考试成绩卷面成绩低于50分的,不进行总评,卷面成绩计为总评成绩;警体类课程按平时考勤与表现成绩占20%,考试(测试)成绩占80%的比例评定。平时成绩必须在期末考试前评出,并且在课程考核之前向学生公布,不得将平时成绩作为总评成绩的调节手段。
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主要依据课堂测验、课程论文并结合平时作业、实验、实训、课堂讨论等情况综合评定。
“平时表现”、“平时作业”、“卷面成绩”等项的成绩统一以百分制记载和登录。
各系部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学生成绩记载表”由任课教师签名后交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备存。
“关于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的说明”,请任课教师进入“数字化校园”,在“教务管理系统”“通知”栏内查看。
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上录入成绩时,如果遇到学生(主要是留级学生)的必修课有考核成绩,但网上无选课名单的情况,请及时汇总至本系部教学秘书提交教务处完成补录工作。
七、分析总结
各系、部要组织对考卷、考试成绩进行分析总结,特别是卷面成绩严重偏离正态分布及不及格比例过高的课程,要提交试题质量分析报告,对考卷进行逐题分析,试题质量分析报告于学期结束前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公布)16-17(2)课程考核方式一览表.xls
2、试卷样式.doc
3、答题纸样式.doc
4、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样式.doc
5、试卷(答题纸)题型说明语及格式要求.doc
6、命题双向细目表.doc
7、13级毕业清考、16级跟班试读补考出卷一览表(系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