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函授教学和考试考核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14:41:26点击数量:

 

全体同学:

根据教学计划,现就2023年上半年函授教学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辅导

本学期课程表见附件1,各班学生依据课程表及相关学习要求,高质量完成各科学习任务。

(一)线上教学

1.学习时间:2023320日开始,631日前结束。其中2021函授学生网上学习截止时间为5月上旬。

2.学习形式:学生登录学院大数据教育教学资源库,进入本学期课程进行自学。

3.登录方式:电脑登陆网址:http://zq.jspi.cn/jxjyb/,按照网上教学继续教育网上教学顺序进入登录界面,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jsjg654321(均为小写),验证码:(不分大小写),登陆后根据提示重置密码。

忘记密码的同学,及时联系继续教育部吕老师修改密码,发送手机短信至:18602536522,短信内容:班级名称,姓名,改密码

4.学习要求:登陆学习空间后(点击右上角圆形头像框或姓名栏),进入本学期各课程平台,逐章进行学习并完成相应学习考核任务。

(二)线下教学

根据教学计划,分时段在各教学点组织线下教学。全体同学应及时留意各班教学管理工作群内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线下教学,原则上不予请假。无故旷课者依据学籍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

二、教材订购

2023年上半年函授课程选用教材分为普通类和公安类,书目具体信息见附件2,学生参加线下教学时应携带课程对应教材。

(一)普通类教材:由学生依据书目信息自行购买。

(二)公安类教材:由学院统一征订并发放。未按时缴纳教材费的不予征订教材。

三、考试考核

(一)期末考试

1.授课形式为网课的课程采取线上形式组织期末考试,学生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考试。

线上考试中主观题仅支持键盘输入作答,以上传附件、图片、录音等形式作答的一律无效。

2.授课形式为网课+面授的课程,线下教学期间采取书面形式考试。

(二)补考工作

本学期对上一学期缺考或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开展一次补考,各课程需补考的学生名单分批在各班教学管理工作群中公布,相关学生应根据通知及时参加补考。逾期未考或经补考仍不及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以上通知请互相转告,自觉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函授课程表

附件22023年上半年函授选用教材一览表

 

 

继续教育部

    2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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