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22年1月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0:12:26点击数量:
一、考试纪律
(一)诚信考试
请考生认真学习《刑法》有关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考前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具体时间将在二学历群另行通知)。学习自学考试的考场规则、有关违纪处罚规定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形象。
(二)违纪处理
1.触犯《刑法》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一门课程考试作弊,当次考试所有课程成绩为零分,甚至作停考1-3年的处罚。
3.考生违纪违规情况记入该考生的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试要求
(一)证件要求。考生提前备好当次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报告表》、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最新要求),考试时须材料齐全,缺一不可。
1.当次考试准考证。请各区队“二学历”负责同学于1月6、7日到自考办(行政楼A111)领取或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服务平台(https://sdata.jseea.cn/tpl_front/shzk/llkcbk/queryPrintTZSNew.html)下载打印。
2.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过期,必须由公安部门出具有效期内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
3.健康报告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健康报告表(每场考试一张),见附件1。
4.核酸检测报告。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考点信号屏蔽,请提前截图保存。
(二)诚信考试承诺书。各区队负责同学请于1 月6、7日到学院自考办(行政楼A111)领取《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组织每位考生学习并签字承诺。
(三)复习资料。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带至考点;带到考点的其他资料一律带回,不得随地乱扔,保持考点清洁。与考试无关的教材等学习资料也不得带上考试座位,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四)交卷时间。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考生必须在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文明考试。按监考老师要求坐座位。不可在考场与监考老师发生冲突,遇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其他送考老师报告。
(六)特别要求。手机和电子手表不要带上座位,无论是有意无意,无论是开机还是关机,都会按作弊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场进行身份识别(刷脸),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信息,如果不填写或填写不完整,将按违纪处理,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
(二)考场签到时要注意核对准考证号,避免同名同姓考生签错名字,造成成绩录入错误。
(三)认真阅读《江苏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https://mp.weixin.qq.com/s/Kqwnv8QqFzsvAMjW6c3VwQ)、《南京市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见附件2),务必做到:
1. 在12月25日前申领“苏康码”,并在参加考试前连续14天通过“苏康码”界面进行健康申报,以便进入考点时接受检查。考点信号屏蔽,请提前截图保存(当天截图)。
2.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考试前14天起,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
3. 每场考试开始前,须事先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如实填写《江苏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每场考试均须上交一份《健康报告表》。考试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须摘除口罩外)。
4.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接受违法违规处理。
5. 所有考生自行前往考点,在校“二学历”学生凭学生证进出校门,配合门卫测量体温。
四、考试地点
见本人当次考试准考证
考场送考老师:张老师: 13851726421
王老师: 18262615655
江苏警官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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