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继续教育基本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30 15:10:14点击数量:
根据《江苏警官学院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苏警院办[2020]36号)的规定,现对2021-2022学年基本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提交评审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与我们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3日。
联系人: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科 钱巍、于宙;电话:025-52880480,邮箱:yuzhou@jspi.cn。
附件:2021-2022学年继续教育基本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
江苏警官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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