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江苏警官学院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08:56:34点击数量:
一、纪律规定
(一)诚信考试
请考生认真学习《刑法》第九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江苏警官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等规定,考前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了解自学考试的考场规则、有关违纪处罚规定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形象。
(二)违纪处理
1.触犯《刑法》第九条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一门课程考试作弊,当次考试所有课程成绩为零分,甚至作停考1-3年的处罚。
3.考试违纪的学生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考试作弊的学生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对考试作弊的学生,取消全日制本科生和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4.考生违纪违规情况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试要求
(一)证件要求。考生提前备好当次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报告表》,考试时须材料齐全,缺一不可。
1.准考证。请登录以下考试院网址打印准考证(https://sdata.jseea.cn/tpl_front/shzk/llkcbk/queryPrintTZSNew.html)。
2.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务必提前补办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学校证明、派出所证明均不能使用)。
3.健康报告表。请登录以下考试院网址打印健康报告表(https://sdata.jseea.cn/tpl_front/shzk/llkcbk/queryPrintTZSNew.html)按要求认真填写(每场考试一张)。
(二)诚信考试承诺书。各班负责同学请于10月20日到学院自考办领取《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组织每位考生学习并签字承诺。
(三)复习资料。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带至考点;带到考点的所有资料一律带回,不得随地乱扔,保持考点清洁。与考试无关的教材等学习资料也不得带上考试座位,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四)交卷时间。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考生必须在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文明考试。按监考老师要求就座。不得在考场与监考老师发生冲突,遇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送考老师报告。
(六)特别要求。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到考点,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场进行身份识别(刷脸),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信息,如果不填写或填写不完整,将按违纪处理,当次考试成绩为零分。
(二)考场签到时务必核对准考证号,防止同名同姓考生签错姓名,以免造成成绩录入错误。
(三)认真阅读《南京市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健康应试须知》,务必做到:
1.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凡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须于10月22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信息。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3.严格遵守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宁参加考试的考生如考前10天内有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未按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将不得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7天到达南京,做好应试准备。
4.考生10天内无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无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但个人原因不能提前来宁,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① 考生“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除南京,无外地行程,提供当天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进入考点正常参加考试。
② 省内外市来(返)宁人员,在抵宁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提供当天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③外省来宁人员,进行3天健康监测,在抵达我省的首站进行一次核酸“落地检”,前三天内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3天3检),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5.考生进入考点应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苏康码”、“行程码”、《健康报告表》、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6. 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接受违法违规处理。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7.所有考生自行前往考点,在校“二学历”学生凭学生证进出校门,配合门卫测量体温。
四、考试地点
浦口中等专业学校:珠江镇江浦街道龙华路18号
浦口区第四中学: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16号
浦口区第三中学:浦口区江浦街道城运路8号
江苏警官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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