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江苏警官学院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2-12-31 12:30:01点击数量:

 

一、纪律规定

(一)诚信考试

请考生认真学习《刑法》第九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江苏警官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等规定,考前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了解自学考试的考场规则、有关违纪处罚规定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形象。

(二)违纪处理

1.触犯《刑法》第九条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一门课程考试作弊,当次考试所有课程成绩为零分,甚至作停考1-3年的处罚。

3.考试违纪的学生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考试作弊的学生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对考试作弊的学生,取消全日制本科生和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4.考生违纪违规情况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试要求

(一)证件要求考生提前备好当次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承诺书》,考试时须材料齐全,缺一不可。

1.准考证。请登录以下考试院网址打印准考证https://sdata.jseea.cn/tpl_front/shzk/llkcbk/queryPrintTZSNew.html

2.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务必提前补办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学校证明、派出所证明均不能使用)。

3.健康承诺书。请登录以下考试院网址打印健康承诺书https://sdata.jseea.cn/tpl_front/shzk/llkcbk/queryPrintTZSNew.html按要求认真填写(每场考试一张)。

(二)复习资料。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带至考点;带到考点的所有资料一律带回,不得随地乱扔,保持考点清洁。与考试无关的教材等学习资料也不得带上考试座位,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三)交卷时间。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考生必须在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文明考试按监考老师要求就座。不得在考场与监考老师发生冲突,遇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送考老师报告。

(六)特别要求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到考点,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场进行身份识别(刷脸),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信息如果不填写或填写不完整,将按违纪处理,当次考试成绩为零分。

(二)考场签到时务必核对准考证号,防止同名同姓考生签错姓名,以免造成成绩录入错误。

(三)认真阅读南京市20231月自学考试健康应试须知》,务必做到:

1.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须从考前7天起,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填写《江苏省2023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并于每场考试时上交。

2.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前熟悉考点,留足赴考时间,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并保持安全距离。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赴考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4.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健康承诺书》并接受体温测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异常(≥37.3℃),并伴有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建议放弃考试并及时就医,确保身心健康。考生如坚持参加考试,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控安排。

6.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与安排。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17日、8日,具体见个人准考证。

考试地点:浦口中等专业学校:珠江镇江浦街道龙华路18

浦口区第三中学:浦口区江浦街道城运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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