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0 14:13:01点击数量:
各位考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有关毕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时间安排
已修完考试计划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21日-30日,通过腾讯文档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RVpYUXBlaEJKRUtU),上传相关资料。
二、毕业申请相关资料
1.毕业照片
毕业照片的采集须严格按《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进行。照片命名格式:准考证号+姓名+毕业照片.jpg。特别提醒:历次毕业照片无法上传学信网的错误类型集中在:人像不居中,脸部占比过大、过小,照片背景有文字等。
2.思想品德鉴定表
考生需要填写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专业、自我鉴定等内容,毕业专业规范名称为“公安管理学”“行政管理”“交通管理工程”,自我鉴定要求实事求是地从自己的政治思想、自学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小结。该表要求考生手写并签名,完成后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该表命名格式:准考证号+姓名+思想品德鉴表.pdf。
填表时间应在毕业申请办理规定时间内(2023年11月21日-30日之间),学生的思想品德“单位鉴定部分”由学校完成。
3.毕业论文及查重报告
考生需提交定稿论文的电子稿及查重报告,论文提交前请自行在维普平台(https://vpcs.fanyu.com/portal)进行查重,论文查重率不超过30%。论文电子稿命名格式:准考证号+姓名+论文.docx,如013819410001王某某论文.docx;查重报告提交维普官网生成的原文对照报告即可,命名格式:准考证号+姓名+查重报告.pdf。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资格。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2.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江苏警官学院自考办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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