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24 14:30:11点击数量:

 

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一、 教育性质和培养目标

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培养社会急需人才而开设的专业。为探索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我省在普通本科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主考学校根据开考计划的安排和要求,组织教学辅导。

二、招生对象

本校全日制在校生。

三、开考专业和招生人数

(一)公安管理学(13门课程,总学分75学分)。

(二)行政管理(13门课程,总学分71学分)。

(考试计划见附件1、2)

(三)公安管理学专业计划招生50人;行政管理专业计划招生50人。

四、学制

学制2.5年。

五、教学和考试

学院根据考试计划,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教学辅导,一般安排在晚自修或双休日。

每年1、4、7、10月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

六、课程免考

助学二学历与全日制教育课程名称与教学要求相同、学分一致的课程可申请免考。免考课程原则上不超过开考课程总数的一半。

七、毕业和学位授予

(一)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考生所有课程考试合格,修满学分,经审核,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学院联合颁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生学位课程、英语、毕业论文成绩等符合学院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收取学费,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100元。

九、报名

(一)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20日(限工作日),以缴费注册为准。

(二)报名地点:学院自考办(行政楼A111)。

(三)报名手续:

1.以区队为单位统一登记报名。

2.缴纳第一学年学费2100元;教材费每年按实际支出收取。

3.统一组织考生人像采集。

4.学院自考办审核,办理注册手续。

联系电话:025-52880479(办)

联系人:张老师13851726421

王老师18252082200

 

 

 

 

 

附件1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学专业考试计划

(助学二学历)

专业代码:D20306120

 

课程类别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

方式

备注

必

设

课

程

公

共

基

础

课

1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笔试

◆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笔试

 

3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笔试

 

专

业

核

心

课

4

13665

公安指挥

7

笔试

 

5

00371

公安决策学

6

笔试

 

6

13662

公安人力资源管理

7

笔试

◆

7

00859

警察组织行为学

5

笔试

◆

8

00369

警察伦理学

6

笔试

 

9

13664

公安政治工作学

6

笔试

◆

10

13900

警察行政法学

7

笔试

 

选

设

课

程

选

考

课

11

13660

公安领导科学

6

笔试

任选3门

12

13663

公安舆情分析与舆论引导

6

笔试

13

13901

警务心理学

6

笔试

14

13661

公安情报学

6

笔试

 

15

 

毕业论文(设计)

不计学分

实践

 

学分合计

不少于75学分

备注:

1.“必设课程”为统考课程;课程备注“◆”的为学位课程。

2.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4)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总学分不少于75学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英语成绩达到学院规定要求(自学考试英语课程70分以上;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且有效期未超过六年。

 

附件2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考试计划

(助学二学历)

专业代码:D21204020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

4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5

00318

公共政策★

4

 

6

00320

领导科学★

4

 

7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

8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9

03335

公共管理学

5

 

10

30284

公安管理学(含实践)

6

◆

11

00371

公安决策学★

6

◆

12

30285

公安信息管理实务(含实践)

5

 

13

00369

警察伦理学

4

 

14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1学分

备注:

1.课程带“★”的为统考课程;课程备注“◆”的为学位课程。

2.含实践课程的实践考核成绩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30%。

3.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4)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总学分不少于71学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英语成绩达到学院规定要求(自学考试英语课程70分以上;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且有效期未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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