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部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7-12-15 09:20:54点击数量:
继续教育部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部是学院负责继续教育招生、教学和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和实施学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制定落实继续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会同有关教学部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继续教育招生、学籍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
4.安排继续教育教学任务,负责教材征订、教学环节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
5.负责继续教育毕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
6.负责教学辅导等工作量核算。
7.负责校外教学站(点)建设和运行监督,负责对外开展合作办学。
8.完成省教育厅及考试院等交办的有关工作。
9.负责继续教育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10.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部门内部治理。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历教育科工作职责
学历教育科是继续教育部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2.组织实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
3.组织实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4.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落实教学任务。
5.组织落实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工作。
6.组织开展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毕(结)业资格审查,受理、审核学生学位申请,办理发放毕(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9.负责校外教学站点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相关经费的预算、执行等工作。
11.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12.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等档案资料管理。
13.负责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管理系统等运行与维护。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学考试办公室工作职责
自学考试办公室是继续教育部负责自学考试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自学考试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根据学院专业设置,适时调整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依规定程序组织专业申报。
3.编制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优化课程设置,组织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
4.组织开考课程命题工作。
5.负责自学考试招生工作。
6.负责学生报名注册等学籍管理。
7.协调开展各教学点、教学班教学管理,落实自学考试教务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授课辅导。
8.负责自学考试课程报考、考风考纪教育等考务工作。
9.按上级要求组织自学考试阅卷工作。
10.组织开考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工作等。
11.负责自学考试成绩统计、分析和公布等工作。
12.负责学生毕(结)业资格审查,受理、审核学生学位申请,办理发放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
13.负责自学考试教学质量管理,落实上级考核督导等工作。
Copyright ? 2010 江苏警官学院-继续教育部 版权所有 老版本网站入口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邮政编码210031,联系信箱 info@jspi.edu. cn
设计开发:江苏警官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系-网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