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作者: 时间:2020-11-25 点击数:

    1.库存档案与院教职工人员名册每年年底核对一次。对变动人员要随时核对,如发现“有人无档”或“有档无人”等情况应及时处理,禁止无头档案发生。

    2.档案索引与库存档案每半年核对一次。查借阅档案,用后及时归放原处,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3.接收档案要及时核对。检查核对档案材料与档案转速的通知单填写的是否相符,档案材料是否完整等情况。

    4.档案转出前要认真核对。检查材料是否完整准确,同名同姓是否弄错等情况。

    5.查(借)阅档案核对。仔细检查核对查(借)阅前与查(借)阅后的档案及档案材料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保护、保管,是否发生材料缺损。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6.一年核对一次“四统一”情况,检查一次“六防”设施和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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