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外单位查阅:须有两位同志前来办理,中共党员,出具组织介绍信。
2.本单位查阅:
(1)部门或党总支(支部)查阅:由部门或党总支(支部)提出查档申请,前来查阅的同志须是中共党员。
(2)个人查阅:由个人提出查档申请。
3.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4.人事处领导审批。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审核查档手续。
6.提供利用。
(1)外单位查档.部门或党总支(支部)查档:由前来查档的同志阅档,并摘抄相关材料。人事档案管理员协助阅档和查找。
(2)个人查档的: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7.在摘抄或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章。
8.复查人事档案有无掉页、撕坏、涂改现象。
9.档案卷归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