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外人员续用手续

作者: 时间:2020-11-26 点击数:

    1.人事处将劳务派遣公司的《续签劳动合同(协议)通知书》发有关部门的本次合同(协议)即将到期人员;

    2.其本人于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填好《续订劳动合同(协议)通知书好回复函》;

    3.如本次合同(协议)到期人员同意续签,用工单位也同意续签的,填写《江苏警官学院编制外人员工作表现考核表》,部门签署意见送交人事处。续约时间一般为两年,3年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女50周岁、男60周岁),可续约至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当天。

如部门不再续用,请书面说明不再续用的理由和决定;如本人不愿续签,请填写不续签说明。

    4.人事处审核无误后,将其本人签好的《劳动合同书(协议书)》(四份)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待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返还续签合同(协议)后,我处负责将一份合同(协议)原件交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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