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学术委员会2018-2020年度信息报告

作者: 时间:2020-10-16 点击数:

江苏警官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8-2020年度信息报告


一、2018-2019学年信息报告

2018416日,学院召开第三届学术委员会会议,科研处周寅同志领学《江苏警官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薛宏伟副院长介绍并征求委员们对于学院第三届学术委员会选举章程的意见建议,介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候选人产生的原则;会议投票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选举结果:主任委员:薛宏伟,副主任委员:王群、鄢定友,秘书长:周寅。

2018425日,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薛宏伟主任委员通报公安部项目评审情况,刘崇奎主任汇报遴选确定学院培育建设警察特色学科方向报告,宣布重大、重点项目评审结果。

20185月,院学术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学术委员会评审了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先后讨论了学院职称评审文件修改稿以及人事处、教务处职称评审文件修改意见,并在7月由周寅秘书长汇报两个办法修订情况,并最终由委员们表决通过,为完善学院职称评审建章立制。

20187-8月,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了“青苗工程”培养、职称评审标准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文件。

201914日,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讨论了“江苏警官学院服务师生八项措施”制订情况、传达了全省高校院所“科技改30条”政策落实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审议通过了《江苏警官学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及省教育厅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江苏警官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及科研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江苏警官学院科研奖励办法》(送审稿)三个办法的修订情况。

20192月,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科研处向学术委员会报告了学院2018年度教师科研业绩考核情况、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情况。

2019313日,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对相关论文发表的期刊级别进行表决认定;薛宏伟主任委员提出职称评审不唯论文的建议,提出考虑调整科研考核标准;评审推荐学院申报教育部第八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成果;周寅秘书长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江苏警官学院科研考核与成果奖励办法》(草案),委员票决通过。

20194月到6月,院学术委员会先后召开临时会议。讨论了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增补,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学院学术论文查重率认定标准的报告(他重率30%、自重率40%),第十四届学生科技应用创新大赛项目评比等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江苏警官学院学术期刊认定办法》《江苏警官学院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提交院务会审定。

201979日,院学术委员会会议。通过成立学院学术委员会科研伦理专业委员会的决定,审议通过学院论文查重率标准,遴选推荐2019年省社科基金申报项目。

二、2019-2020学年信息报告

20191016日,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召开“五个一批”培育建设科研创新团队年度检查考核评审会,专家们指出创新团队年度检查中存在的缺点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同月,评审学院第十届科学研究成果奖。

2020110日,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了科研获奖成果的界定问题,即政府奖界定以及指导学生科研成果获奖的认定标准。

2020420日,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周寅秘书长汇报“关于《江苏警官学院科研考核与成果奖励办法》相关认定标准的解释”,委员们逐条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518日,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学科建设部程婧副主任汇报关于公安学内设学科方向的情况说明,在原三个学科方向的基础上增设公安政工学;马院王光森院长汇报公安政工学学科方向建设方案并提交学术委员会评议;投票结果同意将公安政工学列为学院重点培育学科方向。

2020622日,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相关申报职称信访问题,秘书处汇报查证情况,提请学术委员会对相关人员提交职称评审的科研论文成果进行认定。




江苏警官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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