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时间:2021-10-28 点击数:

2020-2021学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学院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范围,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对我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提升我院的公信度、知名度。现将江苏警官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本学年度我院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招生、教学、科研、人事、财务、资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为工作主线,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全学年我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58条,其中外网302条、内网1056条。包括基本信息262条,综合管理类信息801条,工作动态147条,调研数据信息20条,教学科研信息51条,党建工作信息45条,招生就业信息16条,合作交流及其他信息16条。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效果明显。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院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江苏警官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各中层部门均设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的上传工作,信息公开队伍健全。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江苏警官学院信息公开网页外网(https://zq.jspi.cn/xxgk/)、江苏警官学院信息公开网页内网(http://portal.jspi.edu.cn/portal.do)、江苏警官学院公众微信号、各职能部门网站、相关专题网站、校园移动屏媒等公开应公开的信息;通过《江苏警官学院报》等刊登学校主要办学活动和重要事件;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制度性文件,召开中层干部、教师、学生等不同类型人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座谈会,与师生开展面对面交流等形式通报学院各项工作情况;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委会议、院务会议等形式,主动公开有关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一)学院基本信息。

办学规模、院级领导班子、学院机构设置、学院章程、学位学科、招生政策、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财务年度预决算、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学院基本情况通过学院主页(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学院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党委会议纪要、院务会议纪要、中层部门及以下人员职务晋升、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新党员及党员转正、每周主要活动安排、评优评奖等信息均通过校园网向社会或院内师生公开。

(二)教学质量报告。

《江苏警官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印发并在校园网外网(http://zq.jspi.cn/xxgk/jxzlxx.htm)信息公开栏发布向社会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本科教学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学习效果、本科教学经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三)招生信息

学院在外网一级栏目里设立了“招生考试信息”网页(http://zq.jspi.cn/xxgk/zsksxx.htm)。信息公开网页内设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招生考试信息”专栏及时公开发布招生简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政审、录取等信息。考生可随时查阅各地区、各批次的录取分数线、最低分数及录取名单。学院还专门设立了招生咨询热线。院纪委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各环节都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学生管理情况

学生管理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原则,强化理论武装。创新仪式教育,强化师生对公安事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修订完善并推进实施6.2.1.1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中的警务化管理、课外体能测评、素质拓展实施办法,加大智育区分度,使之更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凸显学生质量评价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在智慧学工管理系统设置学生问题反馈与处理的专门信息通道,及时搜集和处理学生的诉求。按照学院全员育人文件规定,积极发挥全员育人牵头部门作用,做好全院各中层部门全员育人考核、育人团队人员调整等工作,推进全员育人工作创新发展,取得实效。发挥党课、团课、主题班会、座谈会、个别谈心、宣传橱窗、板报、学习园地等传统思政工作方法的作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采用面对面交流、开设专题思政课堂等形式,进一步巩固思想教育阵地,打牢工作基础。做好总支及各党支部的文化墙、学习园地等建设,总结提炼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内涵,提升整体工作质效。

(五)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院通过校园网、招生简章、报到须知等向社会公开学生收费情况,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等,并在收费现场张贴告示。通过外网公开《江苏警官学院2020年度决算》《江苏警官学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将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非税收入、其他各项收入、年度经费支出总额、支出结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数额和比重、年度经费结余情况等。严格执行《江苏警官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统一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公示,20209月至20218月底学院采购项目58项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信息中心招投标网站向全社会公示(https://jiangs.zbytb.com/)。

(六)人事师资信息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人事师资制度、人事师资招聘、人事任免等信息在校园网公开。院领导的基本情况在学院官网主页公示,工作信息通过官网和“双代会”的形式向全院公开,学院领导工作通过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在全校中层以上干部范围内公开。校内中层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结果均在校内公开(http://zq.jspi.cn/xxgk/rsszxx.htm)。人员招聘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招录程序和要求进行,全过程公开,并向社会公示。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坚持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扎实推进院务公开,充分尊重学术权力,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优化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学院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职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时召开教代会,审议学院重要制度和文件,凝心聚智,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学院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2020-2021学年,学校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2020-2021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关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在扩大公众参与方式和渠道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拓展;部分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全面。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清单,提升我院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定期不定期对院内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指导,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江苏警官学院党办(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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