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23届
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
2023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加之高校毕业生人数创历史新高,部分毕业生存在“慢就业”“懒就业”现象,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复杂。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定就业率和提高就业质量为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全面指导、全程指导、全员指导、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学生“三全两面向”就业育人工作机制,秉持“多元充分,提质调优”就业工作理念,全方位打造“互联网+云就业”新模式,多措并举促进2023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安德门校区
我院安德门校区(法律系)主要承担学院普通类专业学生教育教学工作,设置法学、行政管理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专业。2023届毕业生共237人,其中法学专业学生197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0名,男生98名,女生139名。
(一)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
截至8月31日,我院安德门校区(法律系)2023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为73.22%。
表1 安德门校区(法律系)2023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
毕业生总数(人) |
专业 |
就业率 |
237 |
|
73.42%(174/237) |
197 |
法学 |
70.56%(139/197) |
4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7.50%(35/40) |
(截至2023年8月31日)
(二)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
1. 行业分布。从行业分布来看,安德门校区(法律系)2023届毕业生就业领域分别是:党政机关12人,占就业总人数6.9%;事业单位7人,占就业总人数4%;升学出国(含出国留学4人)23人,占就业总人数13.2%;其他录用形式就业132人,占就业总人数75.9%。
表2 安德门校区(法律系)2023届毕业生就业行业分布表
(截至2023年8月)
毕业生 总人数 |
就业总人数 |
公务员录用人数 |
事业单位人数 |
升学出国人数 |
军队文职人数 |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人数 |
237 |
174 |
12 |
7 |
23 |
0 |
132 |
2. 地域分布。安德门校区(法律系)2023届毕业生就业地域排名前几位的省(市)分别是:江苏省83人,占就业人数的47.42%;上海市17人,占就业人数的9.71%;广西壮族自治区17人,占就业人数的9.71%;浙江省7人,占就业人数的4.00%。以上统计数据表明,安德门校区(法律系)2023届毕业生就业主要集中在苏、沪及广西等地区,大部分毕业生在江苏省内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地域分布还不均衡。
表3 安德门校区(法律系)2023届毕业生就业地域分布表
(截至2023年8月 )
地区 |
江苏 |
上海 |
浙江 |
山东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安徽 |
就业 人数 |
83 |
17 |
7 |
5 |
4 |
6 |
17 |
4 |
3. 灵活就业人数比重偏高、升学出国率较低。安德门校区(法律系)2023届毕业生就业大多首选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等。据调查了解,大部分当年未考上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研究生的毕业生往往先灵活就业或者暂不就业,等待来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导致毕业生灵活就业人数比重偏高。此外,毕业生升学出国率相对较低。
表4 安德门校区(法律系)2023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汇总表
(截至2023年8月)
专业 |
总就业率 |
协议(合同)就业率 |
灵活就业率 |
升学出国率 |
|
73.42% (174/237) |
14.64% (35/237) |
48.95% (116/237) |
9.62% (23/237) |
法学 |
70.56%(139/197) |
13.07%(26/197) |
48.73%(96/197) |
8.54%(17/19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7.5% (35/40) |
22.5% (9/40) |
50%(20/40) |
15%(6/40) |
(三)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举措
1. 开展全程、分类就业创业指导,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力度。校区积极开展全程、分类形式多样就业创业指导,加强多元就业观及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开设《学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定期举办就业创业专题讲座和召开校友交流会等多种形式,针对校区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特点开展个性化全程分类指导。此外,定期组织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就业技能竞赛、简历制作大赛、职业生涯规划比赛、模拟面试比赛等活动,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本年度校区学生申报25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全部获得立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4项,结项创新创业项目14项。此外,认真做好校区学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类考试的指导、辅导与服务工作。以学生个性化需求为导向,定期开设公务员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辅导讲座,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引导力度,努力保持校区学生参加“三大考”的特色和优势。校区2023届毕业生中有23人考取硕士研究生(含出国留学4人),录取院校有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一批重点高校,升学人数和质量均创近年来历史新高。校区2023届法学专业毕业生141人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6人通过主客观题考试,参加考试通过率为46.80%。校区2023届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截至目前已有19人被录用。
2. 稳步推进就业市场建设,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教育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等智慧就业平台,一年来在学院就业创业指导网、校区微平台、毕业生微信群及时发布相关用人单位招聘信息285余条,发布186余条就业创业指导文章,进一步强化对学生求职面试、就业管理、户籍档案办理等方面网络指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10场次各类公职考试和求职辅导讲座、开展6次面试实训,组织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主动联系相关用人单位举办校园招聘会,多措并举促进校区2023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本年度,学院领导和校区管委会(法律系)领导班子成员6次走访调研南京市相关公司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邀请部分大型企业、医院、高校的安全保卫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负责人及校友代表在安德门校区举办了“访企拓岗促就业”座谈交流活动,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依托“警”字特色,进一步开拓校区毕业生就业渠道。定期邀请相关律师事务所、高校保卫处和相关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来校区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提升法学专业学生求职应聘专业针对性。此外,采取个别就业指导方式,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准确进行就业定位,同时根据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实际情况,一生一策,积极向相关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在用人单位来学院选录毕业生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毕业生,为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精准服务,目前已帮扶校区2023届2名就业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减免学费,或与学院签订还款协议后可正常办理派遣离校手续,使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此外,积极做好校区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校区3名学生在本年度春季征兵中应征入伍。
3. 严格遵守就业工作纪律,加强就业监测工作管理与质量保障。重视就业指导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和班主任外出参加就业工作相关业务培训。严格就业管理,建有完善的就业监测工作管理与质量保障制度,定期开展就业数据自查自纠。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对于已落实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及时更新上报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严格落实就业监测规范要求,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就业签约“四不准”“三不得”规定,严格遵守就业工作纪律,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二、浦口校区
浦口校区主要承担公安专业学生教育教学工作,2023届公安专业毕业生共计1227人,共有12个本科专业,分别是公安管理学、治安学、侦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涉外警务、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公安视听技术、安全防范工程、公安情报学等12个全日制公安本科专业。
我院公安专业毕业生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按照计划单列、定向考录、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为推进公安专业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0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部、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我院采取以下措施,积极稳妥的开展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
(一)全面开展政策宣讲
1. 公安专业学生入学教育进行考录入警政策专题解读,让全体学生对考录入警政策有初步认识。
2. 向全体毕业班学生宣讲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和考察相关政策规定,宣讲确定职位的规则,宣讲《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宣讲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及测评要求,确保每名学生知悉掌握,并与学生签订《考录政策知晓书》。
3. 大四开学前,动员学生到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开学后将体检结果上报。对体检有问题且明确经过治疗无法在正式体检时治愈的,以及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考察相关政策规定,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和不符合考察相关规定的,联系家长,建议该生选择参加研究生考试或通过其他途径就业。
(二)精心组织考录入警
1. 统一认识,力争零淘汰。通过家长群,向全体考生家长告知笔试的重要性,家校合作,共同督促考生认真复习迎考;全体考生制定复习计划并做出复习承诺;加强考试诚信教育,确保考试零违纪。
2. 做好笔试辅导工作。引进校外多所辅导机构,采取竞争机制,通过试讲试听,考生自愿选择各科目辅导机构,制定公务员笔试辅导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考生笔试辅导。
3. 做好笔试保障工作。密切联系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对接考点,确定考点行程路线,熟悉考场环境及设施;联系确定送考车辆;检查考生证件、考试用品等;组织考生按时乘坐指定车辆到达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做好应急医疗、就餐等保障工作。
4. 做好体检、体测、面试准备工作。开展体检、体测摸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指导;制定计划,开展体能强化训练,加强考勤,加强督促;按照面试要求,开展面试辅导、模拟面试工作。
(三)用心对接用人单位
1. 协助开展考察工作。根据考察有关规定,对毕业生在校表现等情况作出客观结论,向用人单位提出考察建议。配合用人单位来校对拟录用人选进行档案审阅、考察谈话等工作。
2. 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向用人单位做好政策宣讲工作,以便了解毕业去向登记、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报到入职及信息查询等有关政策。用人单位按照政策要求,提供毕业去向登记相关证明材料,做好档案接收、户口落户、报到入职及信息查询等工作。
3. 主动适应对接公安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要求。推动毕业生档案归集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定《江苏警官学院公安专业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按要求对毕业生档案进行集中归集整理,确保符合公安机关干部人事档案标准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将毕业生档案寄至用人单位。同时,会同用人单位做好学生党团组织关系按时接转工作。
(四)强化职业生涯教育
邀请机关领导、纪检干部、公安英模、杰出校友等,组织开展毕业生忠诚警魂、为民服务、法治观念、纪律作风、感恩母校、文明离校等方面系列教育,帮助毕业生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提高专业素养,迈好从警第一步。
(五)积极促进充分就业
对放弃报考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以及考录入警被淘汰的学生,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联系家长,达成共识,鼓励引导学生参加研究生考试,拓展就业渠道,联系相关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充分就业创造条件。
在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统一指导下,学院党政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策,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2023届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入警工作,毕业生入警率保持平稳。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