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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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院部署要求,研究生教育部是学院承担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和落实研究生教育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研究生生源,协调做好研究生招录工作。

3.协调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4.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做好教学管理与保障工作。

5.按照警务化管理要求,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6.协调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等毕业工作。

7.协调做好研究生教师遴选、培养工作。

8.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实践基地、科学研究等建设工作。

9.负责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与管理工作。

10.负责研究生培养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11.协调组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建设、申报、管理等工作。

12.协调组织硕士学位授予点的管理、评估等工作。

13.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部门内部治理。

1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